泸州市纳溪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大渡口镇卫生院住院综合楼改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7月17日我局对大渡口镇卫生院住院综合楼改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7月17日-2018年7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 系 人:唐建军
联系电话:0830-4280630
通讯地址:泸州市纳溪区百梯巷25号
邮 编:6463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1 |
项目名称 | 大渡口镇卫生院住院综合楼改扩建工程项目 |
建设地点 | 泸州市纳溪区大渡口镇顺江街 |
建设单位 | 泸州市纳溪区大渡口镇卫生院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宜宾华洁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概况 | 1.项目名称、性质、建设单位和建设地点 (1)项目名称:大渡口镇卫生院住院综合楼改扩建工程项目 (2)建设性质:改扩建 (3)建设单位:泸州市纳溪区大渡口镇卫生院 (4)建设地点:泸州市纳溪区大渡口镇顺江街 2.建设规模、内容及投资 (1)建设规模:项目规划扩建占地6187平方米,新建一栋住院综合楼,建筑面积2993平方米,改建原综合楼面积2500平方米,床位数78张。 (2)建设内容:新建4F住院综合楼,主要包括:门诊、手术室、病房、医护人员办公室等,改建现有门诊大楼,同时建设供水、供电、环保等配套措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主要污染物治理及排放: 一、废水 (一)生活废水:项目施工期为12个月,施工期生活废水经卫生院现有污水收集设施处理外排。 (二)施工废水:施工废水主要来自备料生产废水、施工机械冲洗废水。施工废水在现场设置隔油沉淀池,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 二、废气 (一)施工扬尘:项目施工期仅涉及装修,建筑扬尘排放量较少。 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其堆料场设于远离敏感点的位置,并采取密闭存储或采用防尘布苫盖等措施。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进出施工场地的物料、垃圾运输车辆,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 (二)汽车尾气:施工期间,车辆运行会产生少量扬尘。施工期加强管理,限制车辆速度,定期洒水除尘。 (三)装饰废气:采用质量好,国家有关部门检验合格,有毒有害物质含量少的油漆和涂料产品。并加强施工管理,最大限度地防止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三、噪声 噪声源主要为机械设备、物料运输、运输车辆往来、物料装卸以及施工人员活动将会产生噪声,会对周围产生一定影响。施工期应严格控制施工时间,禁夜间施工,且高噪声设备运行应避开中午休息时间。 四、固体废物 (一)建筑垃圾:建筑垃圾主要有金属管线废料、木屑、刨花、各种装饰材料的包装箱、包装袋等、散落的砂浆和混凝土,碎砖和碎混凝土块。建筑垃圾中可回收的部分应外售废品收购站,不可回收的剩余部分作为建筑垃圾运至建筑弃渣场堆存。 (二)生活垃圾:施工单位不安排施工人员现场住宿。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营运期主要污染物治理及排放: 一、废水 废水包括诊断、检查、治疗等过程产生废水和病人及医护人员的生活污水。 (一)医疗废水:医疗废水经一级强化消毒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入城镇管网。 (二)生活污水:经一级强化消毒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入城镇管网。 (三)化验废水:在实验室设置酸碱中和槽调节废水pH到碱性条件,经“酸碱中和”一级强化消毒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城镇管网。 二、废气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来自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呼吸道病菌、化验室废气、浑浊空气及药剂挥发废气等。采用紫外线对室内空气进行消毒,同时加强楼道内通风。 三、噪声 医院噪声源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二是医护人员、病员活动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对噪声设备设置隔声降噪及减振措施,机动车辆及医务活动噪声采用加强管理、禁鸣喇叭、禁止喧嚣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 (一)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是指医疗机构内诊断、治疗、卫生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本项目医疗废物产生量为21.535吨/年。分类收集后,通过专用通道运输至危废暂存间储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二)栅渣及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本项目栅渣及污水处理设施污泥产生量约为0.24吨/年。定期清掏后,采用漂白粉消毒,干化后交由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三)一般性固体废物 一般性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办公区、公共区的清扫垃圾、生活垃圾等。本项目建成后一般性固体废物产生量约0.5吨/年。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所送到垃圾处理场卫生填埋。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2018年7月3日在纳溪区环保局网站进行受理公示,无反馈意见。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