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东方农化有限公司申请排污许可证受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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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1-04 15:40 来源:区环保局 阅读:

根据《四川省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及《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主要污染物排污许可证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现将泸州东方农化有限公司申请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14日-2017110日(5个工作日)。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企业法人

行业名称

主要污染物种类

申请内容

1

泸州东方农化有限公司

纳溪区新乐镇三江村

马明亮

农药制造

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延续

监督电话:泸州市纳溪区环境保护局 0830-4280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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