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8366031/2013-00025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13-03-09 | 主题分类: | 02A文秘工作 |
文 号: | 泸纳府函[2013]15号 | 关键词: | 保密,会议,报告,条例,规定,办法,制度,措施,服务,政府信息 |
内容概述: |
纳溪区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
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pztmm.com)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泸州市纳溪区云溪西路一段99号;邮编:646300;联系电话:0830—4295191)。
一、概述
2012年纳溪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导下,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顺利。为保障公民知情权,打造服务型、法治型、透明型政府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为确保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区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各单位协调”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就贯彻实施《条例》专门召开会议进行了研究和部署,各镇(街道)、各部门也落实了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同志,切实保障了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推动了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铺开。
(二)健全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
一是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要求。二是建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制定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检查信息的更新情况。三是建立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四是制定政府公开信息送交规定,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完整地送到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提高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共服务能力。五是制定区政府信息公开考核与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加强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的责任追究。
(三)拓展信息公开内容,有力保障公民知情权
充实、完善、更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丰富公开内容。制定并下发了《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纳溪区2012年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泸纳府办函〔2012〕120号),要求及时公开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财政、民生、招投标、价格和收费、工程建设、环保等重点领域信息。区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大事实事的办理和落实情况,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组织开展区政府工作会议精神网上公开,推进政府决策及时公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调整变化,对行政权力事项及时进行核定、清理和公开,保证行政权力事项的合法性、准确性、实效性,真正实现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有力地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79条。其中,概况类59条,占1.16%;计划总结类48条,占0.95%;法规公文类1287条,占25.34%;工作动态类3632条,占71.51%;人事类37条,占0.73%;财政类14条,占0.28%,其他类2条,占0.03%。
(一)内容全面,务求实效
各部门及时公开反映在履行行政职责过程中产生的动态信息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将部门工作全面展示,使公众了解部门工作方向、工作重点、工作进度,树立了政府良好形象,拉近了公众和政府的距离。在民生领域公开信息280余条:一是对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程序、房源、对象等信息进行了公开;二是在食品安全领域公开了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查处等日常监管信息以及风险评估和风险警示信息;三是在生产安全和自然灾害方面,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四是在征地拆迁方面,重点做好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环节的信息公开工作;五是在环境保护方面,进一步加强了环境核查审批信息和监测信息公开。在招投标领域加大了对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和对违法违规企业名单的公开力度。对国有资金控股或者占主导地位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报建(备案)信息、招标登记信息、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中标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及时制订、发布了行业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目录,加大不良行为信息公开力度。全年公开103个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信息。
(二)形式多样,力求便民
根据信息的内容、性质、要求、对象等,采取多种形式和层次予以公开;对相对稳定事项实行固定形式长期公开;对阶段性事项实行定期或不定期公开;对临时事项随时公开,方便公众随时获取所需政务信息。构建了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式信息发布渠道和载体:一是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二是通过区档案局、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图书馆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信息公开查阅点公开政府信息;三是通过新闻发布会、纳溪通讯、手机报等形式公开信息;四是配备相应设施设备,利用信息公告栏、LED电子显示屏、纳溪电视台、乡村广播等媒介为群众提供信息公开服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2年全区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全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全区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还存在以下不足: 一是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个别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没有及时总结、分析工作经验和存在问题。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部分单位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三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目前适合社区、农村等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
2013年我区将从五个方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在方式上做到灵活多样,按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狠抓信息公开建设。二是在范围上做到内容真实、具体、全面。按照《条例》规定,凡是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都要进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要按照有关程序和时限进行公开。三是在程序上做到规范合法,建立信息公开档案,详细记录信息公开情况,做到有据可查。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行政行为,做到既规范又合法。四是在保障上做到督查奖惩到位,对信息公开中出现的组织领导不力、内容避重就轻、不按程序办事等行为,按照对信息公开工作中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受理、调查、查处,确保信息公开健康运行。五是在渠道上加强平台建设,丰富载体,积极强化政府网站互动栏目建设,设置网上信访、单位信箱、在线咨询、效能投诉、网上调查、意见征集等内容,引导群众积极有序参与信息公开,加强各部门协作配合,拓宽互动渠道,为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信息公开提供一个良好的平台。
附件:1.2012年区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2.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统计表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
2013年3月9日
附件1
2012年区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 填报时间:2013年3月9日
主 动 公 开 政 府 信 息 情 况 | |||||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含新增和变更)数量(单位:条) | 5079 | ||||
其 中 | 概况信息数量(单位:条) | 59 | |||
计划总结信息数量(单位:条) | 48 | ||||
法规公文信息数量(单位:条) | 1287 | ||||
工作动态信息数量(单位:条) | 3632 | ||||
人事信息数量(单位:条) | 37 | ||||
财政信息数量(单位:条) | 14 | ||||
其他信息数量(单位:条) | 2 | ||||
依 申 请 公 开 政 府 信 息 情 况 | |||||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单位:件) | |||||
其 中 | 本年度已办结申请件的数量(单位:件) | ||||
其中 | 按时办结数量(单位:件) | ||||
延期办结数量(单位:件) | |||||
结转下年度办理数量(单位:件) | |||||
申 请 方 式 | 现场书面申请数量(单位:件) | ||||
信函申请数量(单位:件) | |||||
网络申请数量(单位:件) | |||||
传真申请数量(单位:件) | |||||
其他形式申请数量(单位:件) | |||||
涉 及 主 要 内 容 | 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类信息申请数量(单位:件) | ||||
财政资金类信息申请数量(单位:件) | |||||
行政执法类信息申请数量(单位:件) | |||||
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类信息申请数量(单位:件) | |||||
其他信息申请数量(单位:件) | |||||
办 理 情 况 | 公开信息数量(单位:件) | ||||
部分公开信息数量(单位:件) | |||||
不予公开信息数量(单位:件) | |||||
其 中 | 涉及国家秘密(单位:件) | ||||
涉及商业秘密(单位:件) | |||||
涉及个人隐私(单位: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单位:件) | |||||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单位:件) | |||||
申请信息不存在(单位:件) | |||||
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转其他途径办理(单位:件) | |||||
其他原因(单位:件) | |||||
全年收取的费用(单位:万元) | |||||
减免的费用(单位:万元) | |||||
载 体 建 设 情 况 | |||||
政 府 网 站 | 全区政府网站累计公开政府信息数量(单位:条) | 13647 | |||
其中 | 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数量(单位:条) | 6015 | |||
区级部门网站公开数量(单位:条) | 7632 | ||||
区县门户网站开设重点信息公开专栏数量(单位:个) | 2 | ||||
政务服务中心 | 查阅点数量(单位:个) | 34 | |||
全年接待公众查询数量(单位:人次) | 155868 | ||||
查询信息数量(单位:条) | 163462 | ||||
档 案 馆 | 查阅点数量(单位:个) | 1 | |||
全年接待公众查询数量(单位:人次) | 549 | ||||
查询信息数量(单位:条) | 898 | ||||
图 书 馆 | 查阅点数量(单位:个) | 5 | |||
全年接待公众查询数量(单位:人次) | 500 | ||||
查询信息数量(单位:条) | 1000 | ||||
新闻 发布会 | 全年召开新闻发布会数量(单位:次) | 3 | |||
政府公报 | 政府公报刊发公文数量(单位:件) | ||||
其他 载体 | 手机报、政府微博 | ||||
行 政 复 议 情 况 | |||||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数量(单位:件) | 0 |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数量(单位:件) | |||||
其 中 | 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量(单位:件) | ||||
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数量(单位:件) | |||||
其他纠错数量(单位:件) | |||||
行 政 诉 讼 情 况 | |||||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状数量(单位:件) | 0 | ||||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涉及的部门(前五位) |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的数量(单位:件) | |||||
其 中 | 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量(单位:件) | ||||
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数量(单位:件) | |||||
其他纠错数量(单位:件) | |||||
举报数量(单位:件) | 0 | ||||
其中 | 调查处理数量(单位:件) | ||||
访问咨询数量(单位:人次) | 125600 | ||||
人员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量(单位:个) | 1 | ||||
政府信息公开人员数量(单位:人) | 2 | ||||
其中 | 专职人员(单位:人) | 1 | |||
兼职人员(单位:人) | 1 | ||||
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其中 | 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或专题会(单位:次) | ||||
举办各类培训班(单位:次) | |||||
培训人员数量(单位:人次) | |||||
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单位:万元) | |||||
填表说明:1.表格中统计时间从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2.表格中所称“政府门户网站”指各级政府建立在互联网上的公众网站;“部门网站”指各级部门建立在互联网上的公众网站。
3.表格中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是指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上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4.表格中“举报数量”指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针对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向有关机关提出举报的数量。
5.表格中的“访问咨询数量”指接待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通过各种形式咨询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次数。
6.区县统计数据应涵盖所辖乡镇和县级部门信息。
附件2
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统计表
填报单位: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 填报时间:2013年3月9日
重点领域 | 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 | 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条数 | 食品安全信息公开条数 | 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条数 | 招投标信息公开条数 |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条数 | 征地拆迁信息公开条数 | 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条数 | ||
公开信息条数 | 是否公开“三公”经费 | 公开“三公”经费部门个数 | ||||||||
市级部门 | ||||||||||
区县政府 | 133 | 4 | 37 | 81 | 104 | 157 | 14 | 77 | 25 |
填表说明:1.表格中统计时间从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2.表格中市级部门栏:⑴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由市财政局填写;⑵“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条数”由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填写;⑶“食品安全信息公开条数”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填写;⑷“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条数”由市环保局填写;⑸“招投标信息公开条数”由市发展改革委填写;⑹“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条数”由市安监局填写;⑺“征地拆迁信息公开条数”由市国土资源局填写;⑻“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条数”由市发展改革委填写。
3.区县统计数据应涵盖所辖乡镇和县级部门信息。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