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366031/2014-00001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4-01-29 主题分类: 02A文秘工作
文 号: 关键词: 信息公开 报告
内容概述:

纳溪区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pztmm.com)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泸州市纳溪区云溪西路一段99号;邮编:646300;联系电话:0830—4210691)。

  一、概述

  2013年纳溪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导下,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顺利,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各单位协调”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就贯彻实施《条例》进行多次研究和部署,各镇(街道)、各部门也落实了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确保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格落实制度,确保常态运行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组织开展信息公开相关业务培训3次,近400人次得到培训提升。二是加大信息公开考核督查力度。各单位加强组织领导,紧扣公开时限,及时公开政府信息,规范了公开审批和上网流程。三是建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责任追究机制,实行严格的保密审查程序,要求全区各单位严格规范执行并保留书面审查记录,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全年未发生失泄密现象。

  (三)注重创新创优,拓展公开载体

  对行政权力事项及时进行核定、清理,保证行政权力事项的合法性、准确性、实效性;加强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平台建设,积极开展数据录入和审核;开设了纳溪区政务微博,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微“窗口”,有力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534条,比2012年多4326条,增长22.15%。其中,概况类236条,占1.21%;计划总结类267条,占1.37%;法规公文类1341条,占6.86%;工作动态类17421条,占89.18%;人事类156条,占0.8%;财政类66条,占0.34%,其他类47条,占0.24%。

  (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纳溪区政府公众信息网(www.gpztmm.com)与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子网站是我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2013年,全年公开政府信息14410条。其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5134条,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子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9276条。

  (二)通过《纳溪通讯》、《手机报》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刊发《纳溪通讯》50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00余条;编发《手机报》297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00余条。

  (三)通过新闻发布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召开新闻发布会13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条。

  (四)通过阳光政务热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加强阳光政务热线值守,积极举办阳光政务热线进社区活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0余条。

  (五)通过信息公开查阅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及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34个,接待公众查阅5.5万余人次;在区档案馆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1个,接待公众查阅1000余人次;在区图书馆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5个,接待公众查阅500余人次。

  (六)通过其他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创新信息公开载体,通过政务微博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0余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3年全区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全区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还存在以下不足: 一是个别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二是部分单位公开信息重点不够突出。三是信息更新及时性还有待提高。

  2014年,我区将从两个方面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加大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教育、医疗卫生、环保、计划生育、交通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的力度,不断规范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做好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工作规范、办事结果、监督渠道等内容的公开。二是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政府网站建设,优化升级网络系统,强化公众参与功能,充分发挥网站与公众交流沟通的桥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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