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8366031/2017-00022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17-04-01 | 主题分类: | 02A文秘工作 |
文 号: | 关键词: | 年度报告 | |
内容概述: |
2016年区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纳溪区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事项等7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纳溪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纳溪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泸州市纳溪区云溪西路一段99号,邮编:646300;联系电话:0830—4250655)。
一、概述
2016年以来,为全面做好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区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密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细化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立足关切,强化重点领域公开。一是围绕促进改革推进公开。根据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有利监督原则,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以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和企业信用信息公开为依托,促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二是围绕促进发展推进公开。通过纳溪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栏,集中公开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政策。围绕公路、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建设等工程,加大执法信息的公开力度。建设全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与省市电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连接并按规定交换信息;三是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点公开政策、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建立扶贫公示制度,确保了扶持对象看得到、看得懂、能监督,同时,多渠道、多平台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就业企业信息、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等信息公开。
(二)夯实平台,筑牢信息公开基础。一是运用新媒体。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qq交流群、手机彩信等新媒体技术,便捷回应方式,增强公开的及时性、互动性和实效性。二是开通直通车。建立受理热线,对一般政务咨询和应急类事项现场答复;对较为复杂的咨询和诉求事项提交管理平台分转、督办;对需要转交纪检(监察)或非平台单位办理和答复的事项等,通过告知联系电话、接转等方式转办。三是规范依申请。针对公众对政府相关信息的申请诉求,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的原则,做到按时高效办理、主动依法办理。四是做好新闻发布。建立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工作机制,推进行政审批、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征地拆迁等信息公开。针对群众关注的医疗、教育、公共事业等热点话题,把新闻发言人制度延伸到学校、医院、社会团体等公共企事业单位,推动了新闻发布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五是建立信息公开新平台。创新推出泸州市纳溪区惠民资金监管平台信息系统,将住建、农业、卫计、民政等12个部门40余项惠民项目在互联网平台公开,实现群众对低保、残疾人补贴、危房改造补助等惠民项目自主查询,同时,监察部门定期进入管理平台对各惠民资金业务主管部门录入的数据信息和全区惠民资金的运行、发放情况进行监管;对监管预警中发现的问题及监管平台投诉情况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处理;对不及时履行职责或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反馈处理情况。(三)着力保障,强化公开机制建设。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完善主动公开机制。通过门户网站和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在政务服务大厅、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等公共服务场所设置了15个查阅点,并在社区居委会设置便民查阅点,让群众最直接最便捷地在家门口获取政府信息。二是完善保密审查机制。严格按照《保密法》规定,做到保密不上网,上网不保密。每年定期开展自查,采取有效措施,完善保密审查机制。三是完善督查考核机制。坚持做到“六个一”,即“每天一次网上督查、每周一次电话督查、每季度一次现场督查、半年一次专项检查、年终一次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全区综合目标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000条,比2015年多1626条,增长6.67%。其中,概况类520条,占2%;计划总结类630条,占2.42%;法规公文类3651条,占14.04%;工作动态类20057条,占77.14%;人事类210条,占0.8%;财政类310条,占1.19%,其他类622条,占2.39%。
(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充分发挥纳溪区公众信息网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2016年,共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9880条,其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5200条,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680条。
(二)通过新闻发布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没有召开新闻发布会。
(三)通过阳光政务热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全区通过“阳光政务”热线收到反映的问题51件,其中,问题类别包括,咨询类问题31件,投诉类问题16件,建议类问题4件;受理形式方面,直播受理问题21件,工作室受理30件;处理情况方面,承诺处理14件,现场解释解答5件,配同有关部门办理31件,转相关部门办理1件。
(四)通过信息公开查阅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档案局和区图书馆设置了公开查阅点,为社会公众查询政府信息提供便捷服务。
(五)通过微博、微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托“秀美纳溪新生活、寻梦纳溪”等微信平台,主动公开信息850条。其中,《社会热点》《纳溪要闻》《云溪龙门阵》《纳溪妹儿》等特色栏目紧贴社会民生和大众关切,受到社会好评。“秀美纳溪微生活”微信公众号自2015年11月6日正式上线以来,粉丝已达5万余人,浏览阅读量超百万。
(六)通过其它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全区依托《秀美纳溪》手机学习内刊,共编发255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00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全区有2件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都按法定程序依法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全区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申请2件,均依法受理,按时办结。一件依法告知申请人向上级部门或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一件确认被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答复申请人《信息公开申请》的行为违法并责令改正。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全区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个别部门认识不足。个别部门和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到位,不能严格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日常公开以动态、要闻等宣传性信息为主,公众关注的实质性内容不能及时有效的公开;二是个别部门投入不足。个别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人少、事多、业务水平不高的问题。受人员编制所限,具体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数量少,且是一人身兼数职,往往疲于应付。下一步,我区将从以下几方面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强培训。邀请专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镇(街道)及部门主要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促使他们都能够知晓、了解并应用《条例》开展工作;二是强队伍。结合实际合理调配人员力量,挑选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人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骨干力量;鼓励有条件的部门设立信息公开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开展工作;三是强宣传监督。重点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文件的宣传,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创造“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氛围,促进政府信息依法依规进行公开。
七、其他事项
(一)落实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的通知》(泸市府办发〔2016〕24号)要求,制定并完善纳溪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全力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特别是对照政务公开内容,逐项狠抓落实,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区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所占比重为4%,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督查力度,对信息公布时间不及时、公布渠道不规范、公布数据不准确等问题,进行通报。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6年,全区共承担110件区人大建议办理任务,我区将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改进和提升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认真分解交办、严格督查督办,努力推动办理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其中,建议已被采纳,提出问题已经解决或正在解决的102件,占总数的92.7%;建议已被采纳,有关问题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8件,占总数的7.3%。目前,110件建议均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办结率实现100%;从反馈情况看,面商率(包括电话面商)、满意率(含基本满意率)均实现100%。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事项等7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纳溪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纳溪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泸州市纳溪区云溪西路一段99号,邮编:646300;联系电话:0830—4250655)。
一、概述
2016年以来,为全面做好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区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密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细化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立足关切,强化重点领域公开。一是围绕促进改革推进公开。根据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有利监督原则,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以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和企业信用信息公开为依托,促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二是围绕促进发展推进公开。通过纳溪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栏,集中公开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政策。围绕公路、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建设等工程,加大执法信息的公开力度。建设全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与省市电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连接并按规定交换信息;三是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点公开政策、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建立扶贫公示制度,确保了扶持对象看得到、看得懂、能监督,同时,多渠道、多平台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就业企业信息、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等信息公开。
(二)夯实平台,筑牢信息公开基础。一是运用新媒体。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qq交流群、手机彩信等新媒体技术,便捷回应方式,增强公开的及时性、互动性和实效性。二是开通直通车。建立受理热线,对一般政务咨询和应急类事项现场答复;对较为复杂的咨询和诉求事项提交管理平台分转、督办;对需要转交纪检(监察)或非平台单位办理和答复的事项等,通过告知联系电话、接转等方式转办。三是规范依申请。针对公众对政府相关信息的申请诉求,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的原则,做到按时高效办理、主动依法办理。四是做好新闻发布。建立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工作机制,推进行政审批、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征地拆迁等信息公开。针对群众关注的医疗、教育、公共事业等热点话题,把新闻发言人制度延伸到学校、医院、社会团体等公共企事业单位,推动了新闻发布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五是建立信息公开新平台。创新推出泸州市纳溪区惠民资金监管平台信息系统,将住建、农业、卫计、民政等12个部门40余项惠民项目在互联网平台公开,实现群众对低保、残疾人补贴、危房改造补助等惠民项目自主查询,同时,监察部门定期进入管理平台对各惠民资金业务主管部门录入的数据信息和全区惠民资金的运行、发放情况进行监管;对监管预警中发现的问题及监管平台投诉情况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处理;对不及时履行职责或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反馈处理情况。(三)着力保障,强化公开机制建设。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完善主动公开机制。通过门户网站和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在政务服务大厅、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等公共服务场所设置了15个查阅点,并在社区居委会设置便民查阅点,让群众最直接最便捷地在家门口获取政府信息。二是完善保密审查机制。严格按照《保密法》规定,做到保密不上网,上网不保密。每年定期开展自查,采取有效措施,完善保密审查机制。三是完善督查考核机制。坚持做到“六个一”,即“每天一次网上督查、每周一次电话督查、每季度一次现场督查、半年一次专项检查、年终一次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全区综合目标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000条,比2015年多1626条,增长6.67%。其中,概况类520条,占2%;计划总结类630条,占2.42%;法规公文类3651条,占14.04%;工作动态类20057条,占77.14%;人事类210条,占0.8%;财政类310条,占1.19%,其他类622条,占2.39%。
(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充分发挥纳溪区公众信息网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2016年,共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9880条,其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5200条,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680条。
(二)通过新闻发布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没有召开新闻发布会。
(三)通过阳光政务热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全区通过“阳光政务”热线收到反映的问题51件,其中,问题类别包括,咨询类问题31件,投诉类问题16件,建议类问题4件;受理形式方面,直播受理问题21件,工作室受理30件;处理情况方面,承诺处理14件,现场解释解答5件,配同有关部门办理31件,转相关部门办理1件。
(四)通过信息公开查阅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档案局和区图书馆设置了公开查阅点,为社会公众查询政府信息提供便捷服务。
(五)通过微博、微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托“秀美纳溪新生活、寻梦纳溪”等微信平台,主动公开信息850条。其中,《社会热点》《纳溪要闻》《云溪龙门阵》《纳溪妹儿》等特色栏目紧贴社会民生和大众关切,受到社会好评。“秀美纳溪微生活”微信公众号自2015年11月6日正式上线以来,粉丝已达5万余人,浏览阅读量超百万。
(六)通过其它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全区依托《秀美纳溪》手机学习内刊,共编发255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00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全区有2件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都按法定程序依法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全区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申请2件,均依法受理,按时办结。一件依法告知申请人向上级部门或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一件确认被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答复申请人《信息公开申请》的行为违法并责令改正。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全区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个别部门认识不足。个别部门和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到位,不能严格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日常公开以动态、要闻等宣传性信息为主,公众关注的实质性内容不能及时有效的公开;二是个别部门投入不足。个别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人少、事多、业务水平不高的问题。受人员编制所限,具体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数量少,且是一人身兼数职,往往疲于应付。下一步,我区将从以下几方面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强培训。邀请专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镇(街道)及部门主要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促使他们都能够知晓、了解并应用《条例》开展工作;二是强队伍。结合实际合理调配人员力量,挑选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人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骨干力量;鼓励有条件的部门设立信息公开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开展工作;三是强宣传监督。重点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文件的宣传,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创造“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氛围,促进政府信息依法依规进行公开。
七、其他事项
(一)落实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的通知》(泸市府办发〔2016〕24号)要求,制定并完善纳溪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全力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特别是对照政务公开内容,逐项狠抓落实,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区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所占比重为4%,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督查力度,对信息公布时间不及时、公布渠道不规范、公布数据不准确等问题,进行通报。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6年,全区共承担110件区人大建议办理任务,我区将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改进和提升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认真分解交办、严格督查督办,努力推动办理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其中,建议已被采纳,提出问题已经解决或正在解决的102件,占总数的92.7%;建议已被采纳,有关问题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8件,占总数的7.3%。目前,110件建议均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办结率实现100%;从反馈情况看,面商率(包括电话面商)、满意率(含基本满意率)均实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