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8366031/2018-00026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8-05-16 主题分类: 02A文秘工作
文 号: 泸纳府办函[2018]139号 关键词: 农产品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纳溪区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将《纳溪区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6日

  

  纳溪区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的实施方案》(川府发〔2017〕48号)和《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实施意见》(泸市府发〔2018〕31号)要求,稳步提升我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加快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坚持底线思维、统筹兼顾、科学划定。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以水土资源环境条件较好、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善的优势区域为重点,选择优质地块划定“两区”,划足数量、划优质量、图地挂钩,将“两区”落实到田间地块,做到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

  (二)目标任务。粮食生产功能区40万亩(含复种面积2万亩),包括:水稻生产功能区30万亩,小麦生产功能区2万亩;玉米生产功能区10万亩,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油菜5万亩。“两区”划定工作根据现有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粮食和油菜种植面积等因素,综合考虑发展潜力、产销平衡等实际情况,将目标分解到各镇(街道)。(详见附件2)

  二、工作重点与时间安排

  (一)工作重点。

  1. 明确“两区”划定条件。科学合理划定,“两区”划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水土资源条件较好,坡度在15度以下的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连片,原则上浅丘平坝地区连片面积不低于50亩,山区连片面积不低于10亩;农田灌排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备,农业机械化水平较高、生态环境良好,未列入退耕还林还草、还湖还湿、耕地休耕试点等范围;具有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的种植传统,近三年播种面积基本稳定。光、热、水、土质量好的优质地块,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和规划建设中的菜粮基地高标准农田,具有较大生产潜力的地块优先划入“两区”。

  2. 突出生产能力建设。按照统筹规划、因地制宜、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要求,切实加强“两区”综合生产能力建设。以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为依托,加大“两区”范围内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力度,大力发展节水灌溉,打通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两区”实现田成方、渠相连、路相通、涝能排、旱能灌,地力等级较高,适合大中型农业机具作业,成为稳定提升全区粮食产能和保障油菜籽等重要农产品供给的有力支撑。

  3. 突出发展规模经营。以“两区”为平台,大力培育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健全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加强对土地经营权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的管理服务,鼓励采用土地股份合作、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等多种方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支持新型经营主体独立申报和自主实施财政支农项目,优化生产结构,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

  4. 突出服务综合配套。以发展粮油适度规模经营为突破,着力深化“两区”范围内的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改革,大力发展农业经营性社会化服务主体,抓紧构建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升农技推广和服务能力。重点加强育秧中心、粮食收储中心、加工中心和社会化服务主体建设,提高粮油产前、产中、产后综合社会化服务水平,推动粮油产业向前端延伸推进规模经营、结构调整,向后端延伸配套烘干、物流仓储等设施,走精品路线、高端路线、品牌路线,将两区建设成为引领全区现代农业全产业链发展和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驱动引擎。

  5. 突出产业结构调整。根据市场需求,加快“两区”粮油结构调整,不断优化粮油产品供给结构和质量,满足城乡居民消费升级和加工转化需求。水稻生产功能区,应加大国标Ⅱ级以上优质稻推广,力争到2020年国标Ⅱ级优质稻品种覆盖率达到100%;小麦生产功能区,大力发展用于加工馒头、面条的中筋或中强筋小麦;玉米生产功能区要适度调减普通籽粒玉米,以养定种、以种促养、种养结合,因地制宜发展青贮饲用玉米和甜糯玉米,示范推广饲草玉米等新型饲用作物;油菜籽生产保护区,大力推广双低油菜品种,提高油菜种植机械化水平,改善油菜籽品质。

  6. 突出绿色高效发展。深入开展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加大增产技术模式攻关集成力度,推广使用绿色发展机械化技术,提升粮油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推动“一控两减”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循环利用,实现永续健康发展。

  (二)时间安排。

  1. 及时动员部署。2018年3月30日前,完成动员部署工作。在前期开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行再动员,再部署,逐级开展技术培训,层层加强宣传动员,收集整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农村承包地确权颁证、农业地理和土管资料、近期高分辨率遥感图等成果资料,周密部署编制“两区”划定实施方案。

  2. 层层落实任务。2018年5月底之前,将任务进行全面分解,将划定任务细化到镇(街道)、村(社区),落实到田间地头。

  3. 科学编制方案。2018年6月底前,确定作业技术单位,系统收集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农村承包地确权颁证、农业地理和土管资料、近期高分辨率遥感图等资料成果,编制好两区划定方案。

  4. 精准划定两区。2018年11月底,严格按照《农业部关于印发<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数据标准(试行)>的通知》(农计发〔2018〕2号)、《四川省农业厅 国土资源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技术细则(试行)的通知》(川农业〔2017〕60号)等文件精神,统一应用四川省“两区划定数据库建库软件和数据成果质量检查软件”,完成目标任务,提交“两区”划定成果。

  5. 严格检查验收。12月30日前,完成检查验收工作。

  三、责任监管与政策支持

  (一)责任监管。

  1. 依法保护“两区”。各镇(街道)要根据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农田水利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完善“两区”保护相关制度,将宝贵的水土资源保护起来。严格永久基本农田管理,确保“两区”范围内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两区”范围内的耕地原则上不得占用,因重大项目确需征占的耕地,必须按“占优补优、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的要求执行。

  2. 落实管护责任。各镇(街道)要严格落实“两区”农业基础设施保护责任,积极创新农田水利工程建管模式,鼓励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等按照“谁使用、谁受益、谁管护”原则,参与建设、管理和运营。加强资产管护制度建设,依法依规推进资产管护工作。管护经费原则上由管护主体负责筹集,政府按规定给予适当补助。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将各地资产管护情况作为分配财政支农相关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激励各地切实做好资产管护工作。

  3. 加强动态监测和信息共享。综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两区”监测监管体系,定期对“两区”范围内农作物品种和种植面积等进行动态监测,深入分析相关情况,实行精细化管理。要建立“两区”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更新“两区”电子地图和数据库。要建立健全数据安全保障机制,落实责任主体,在保证信息安全前提下开放“两区”电子地图和数据库接口,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二)政策支持

  1. 增加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把“两区”作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安排的重点领域,将现有的高标准农田、土地整治、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田间工程、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水利发展资金、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工程、资金要向“两区”倾斜。要积极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等“两区”建设投融资新机制,吸引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入,加快建设步伐。

  2. 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完善均衡性转移支付的资金,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逐步提高产粮大镇人均财力保障水平。要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农结构,创新资金投入方式和运行机制,支持“两区”按规定开展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推进“两区”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部署,扎实开展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改革,确保粮食安全和农民收入稳定增长。

  3. 创新金融支持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完善信贷管理机制,创新金融支农产品和服务,充分利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拓宽抵质押物范围,在符合条件的“两区”范围内探索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试点,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完善政府、银行、保险公司、担保机构联动机制,深化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推动“两区”农业保险全覆盖,建立健全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两区”建设,将其作为保障粮食安全和稳定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区政府成立由区委副书记、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规划分局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两区”划定工作领导组,建立“两区”划定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全区“两区”划定、建设等相关工作。区政府将与各镇(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签订责任书,确保“两区”划得准、建得好、管得住。(详见附件1)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镇(街道)要成立相关工作机构。区、镇要建立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层层落实的工作机制。领导组要加强对两区”划定的指导、督促、检查;区政府办、区发改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政策谋划和项目支持,及时进行跟踪督导和评价考核;区财政局要统筹协调相关政策、项目、资金用于“两区” 建设;区农业局要认真处理好日常事务,及时通过公开招标,选择落实好技术作业单位,组织好相关技术培训,会同区国土资源分局指导各镇(街道)“两区”划定和上图入库,制定“两区”划定、验收、评价考核操作规程和管理办法。区水务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规划分局提供相关规划资料。

  (三)落实经费保障。区财政局要在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中安排落实经费予以保障,区级有关部门要统筹好人才、资金、技术、装备等要素资源,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实处。要用好、用活现有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农村土地承包权确权颁证等成果,统一技术标准建好上图入库平台,区、镇(街道)技术指导组要切实加强沟通,对关键技术问题形成共识,做好技术指导服务。

  (四)强化监督考核。要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建立健全“两区”划定工作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要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将“两区”划定工作纳入相关部门和各镇(街道)的考核范围,领导组定期对各部门和镇(街道)“两区”划定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对考评结果优秀的给予奖励和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部门和镇(街道)领导进行约谈和通报批评。要千方百计调动各部门、各镇(街道)全力抓好“两区”划定工作的积极性,确保“两区”划定与建设顺利成功。

  附件:1. 纳溪区“两区”划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 纳溪区“两区”划定目标任务表

  附件1

  纳溪区“两区”划定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谭荣兵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邓小军 副区长

  成 员:李安国 区政府办主任

  苟永和 区发改局局长

  詹 进 区财政局局长

  马 刚 区住建局局长

  杨光华 区交通局局长

  蒋齐武 区水务局局长

  陈 敏 区农业局局长

  刘永康 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周天红 区规划分局局长

  赵明德 区农业局副局长

  各镇(街道)镇长(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局,由区农业局局长陈敏兼任办公室主任,赵明德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附件2
  纳溪区“两区”划定目标任务表

  单位:万亩


  (街道)
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任务 油菜生产保护

  区划定任务
小麦玉米复合面积 小麦水稻重合面积 备 注
水 稻 小 麦 玉米
大渡口镇 2.5   1 0.5      
新乐镇 0.6   0.4 0.4 0.1    
棉花坡镇 1.3   0.3 0.3 0.1    
龙车镇 2.7   0.7 0.3 0.2    
丰乐镇 2.6   1.1 0.5 0.2    
白节镇 3   1 0.4 0.2    
天仙镇 1.5   0.3 0.1 0.1    
渠坝镇 1   0.4 0.1 0.1    
护国镇 4.8   2 0.8 0.2    
打古镇 3.5   1.2 0.5 0.2    
上马镇 2.8   0.6 0.4 0.2    
合面镇 3.4   1 0.7 0.2    
永街办              
安街办              
东升街道 0.3            
合 计 30   10 5 2    


  备注:目标分解依据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以及近年水稻、小麦、油菜种植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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