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8366031/2018-00042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18-07-03 | 主题分类: | 02A文秘工作 |
文 号: | 泸纳府函[2018]178号 | 关键词: | 最多跑一次 |
内容概述: |
关于印发纳溪区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打造最佳政务服务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区级各部门(单位):
《泸州市纳溪区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打造最佳政务服务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已经泸州市纳溪区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
2018年7月3日
泸州市纳溪区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打造最佳政务服务示范城市工作方案
为深化全区政务服务改革,全面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全力配合实现我市提出的打造最佳政务服务示范城市目标,在对群众和企业调研的基础上,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各项部署要求,以“提速增效创第一,打造最佳政务服务示范城市”为目标,全面对标杭州,集中力量全力攻坚,大力推行“简化办理、网上办理、就近办理、移动办理”,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效能政府、服务政府。
(二)工作目标。
——到2018年7月底前,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我区申请办理事项 “最多跑一次”,各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
——到2018年底,实现数据“全归集、全打通、全共享”,公民个人办事事项就近可办,群众和企业办事事项24小时可办。
二、实施范围和步骤
(一)实施范围。区级相关部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上下联动、同步实施、协同推进。在全区范围内选取五个镇(街道)和二十一个村(社区)作为窗口示范单位。
(二)实施步骤。
1. 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6月底前,完成区级行权事项清单清理、办事服务流程再造和服务指南设计等前期工作。
2. 配套深化阶段。2018年7月底前,全面推进“最多跑一次”综合配套改革工作,基本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申请办理事项“最多跑一次”,各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
3. 建章立制阶段。2018年底前,在实现数据“全归集、全打通、全共享”,公民个人办事事项就近可办,群众和企业办事事项24小时可办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相关运行机制和标准体系,巩固深化改革成效。
三、主要职责分工
成立全区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暨行政审批服务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审管办)在区政府办。
区政府办 负责协调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在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打造最佳政务服务示范城市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督促推进各项改革工作,及时总结改革经验,建立巩固深化改革成果的长效机制。
区委编办 负责牵头做好承接、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相关工作,梳理公布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清单,再造办事流程,优化要件资料,制定办事指南。
区审管办 负责牵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推进涉审中介市场、公民个人事项、三级行政审批(便民)服务体系建设等重要领域改革工作。
区委群工局 负责牵头配合市上整合政府各部门政务热线,充实完善互联网投诉咨询平台,完善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提升平台运行效能。配合做好12345市长热线平台大数据的分析应用,及时回应“最多跑一次”改革中群众和企业反映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
区经科局 负责牵头推进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协助市级部门开展部门信息融合和数据接入,加快推进市数据资源管理服务平台的推广应用,实现全区各部门数据全面整合和交换应用。配合市上加快移动办事终端建设,实现“泸州通”上线运行,推广应用第一批“市民卡”等有关工作。
区政务中心 负责会同区审管办推进区三级行政审批(便民)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会同区委编办梳理公布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清单,再造办事流程,优化要件资料,制定办事指南。牵头推进综合窗口设置和政务服务事项同城通办,进一步拓展政务服务功能,组织开展“办事陪跑”体验活动等有关工作。
区政府法制办 负责提出行政许可、其他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适用“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法律意见,明确电子签章、电子文件的法律效力,加强改革合法性审查评估等工作。
区委宣传部 负责牵头开展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打造最佳政务服务示范城市工作中的新政策、新举措、新成效的宣传工作,让企业和群众了解政策规定、熟悉办事流程,不断提升对改革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
区委督查室 负责将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打造最佳政务服务示范城市工作列入全区目标考核体系,会同区政府办开展专项督查,牵头做好考评考核等有关工作。
区发改局 负责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开放,积极探索推行企业投资项目告知承诺制试点。
区公安分局 负责推进居民身份证和出入境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等工作。
区财政局 负责配合市上推进政府非税收入接入四川省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收缴体系,建立完善促进各镇街、各部门加快推进平台实施和平稳运行的长效机制。负责推进行政给付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会同区地税局推进行政征收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
区人社局 负责推进社保、医保、就(失)业 “最多跑一次”改革等工作。
区国土资源分局 负责会同区住建局、税务部门推进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等工作。
区住建局 负责牵头推进施工图联合审查工作,探索推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制度,进一步提升施工图审查服务效率。
区工商局 负责牵头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工作。
区电子政务办 会同区经科局做好政务信息系统数据资源整合共享,推进部门业务专网与政务服务网络整合对接,负责各类办理事项开通网上申请渠道及“最多跑一次”事项在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上同步录入的技术支持工作。
其他区级部门(单位)、各镇(街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本部门(单位)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相关工作。
四、改革措施
(一)开展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梳理。对照权责清单,按照“主项名称统一、子项名称统一、适用依据统一、办理时限统一、申请材料统一、申请表单统一、办事流程统一、业务流程统一”的“八统一”要求,全面对标杭州,对全区、镇(街道)、村(社区)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进行梳理,汇总形成服务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牵头单位:区委编办、区政务中心、区政府法制办。
责任单位:区级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18年7月6日前。
(二)下沉公共服务事项。按照“就近能办”的要求,对涉及群众面广、办理频次较多的民政、医保、社保等方面的公共服务事项,加强权限下放和办事环节下沉,凡可下放或下沉到镇(街道)的,一律下放或下沉到镇(街道)办理,凡可委托村(社区)办结的,一律委托村(社区)办理,并进入相应层级办事清单。
牵头单位:区委编办、区政务中心、区政府法制办。
责任单位:区级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18年7月6日前。
(三)推进“最多跑一次”事项流程和要件标准化建设。根据群众和企业办事需求再造办事流程,对“最多跑一次”事项进行优化,最大限度减少办事环节,达到办事流程最简、办事时限最短。进一步深化要件材料标准化建设,做到凡无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据的材料一律取消;对同一个部门内前一个审批环节已提交的材料,下一环节不得要求再次提交;凡能通过现有证照来证明的、可由个人承诺和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群众和企业重复提交。
牵头单位:区委编办、区政务中心、区政府法制办。
责任单位:区级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18年7月6日前。
(四)推进综合办事窗口建设。以群众办事需求为导向,推进商事登记、投资审批、不动产登记、社会保障、税务服务、公积金服务、交通运输服务等7类综合窗口建设,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探索实施“全能人员”“全科窗口”综合服务,推进跨部门跨专业审批综合服务。
牵头单位:区政务中心。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工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等区级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18年7月15日前。
(五)推行施工图联合审查。按照“统一标准、集中服务、结果互认、依法监管”原则,依托“互联网+图审”,整合建设、人防、消防等相关部门施工图审查环节,探索推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制度,进一步提升施工图审查服务效率,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业投资热情和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区级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18年7月15日前。
(六)加快推进涉审中介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清理规范涉审中介服务事项和收费,探索推行中介服务竞价,加快培育中介服务市场,打破行业垄断,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探索政府购买中介服务,初步形成涉审中介服务政府采购目录。建立涉审中介机构多维信用评价体系。
牵头单位:区审管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责任单位:区级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18年7月15日前。
(七)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推进投资领域并联审批改革,进一步完善并联审批机制,优化投资项目各阶段审批流程,推行“批文入库、资料共享”、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二合一”联审、容缺受理、工业企业“零地”技改项目不再审批、园区前置审批“化零为整”等制度,重点突破建设工程项目联合踏勘、联合验收的难题。推进商事登记改革,以商事登记领域“一件事”“最多跑一次”为原则,全面推行“一窗受理、一表申请、一次告知、一库共享、一网联办”。推进不动产交易登记改革,建设线上不动产交易登记平台,积极拓展网上申请审查、预约服务。推进公民个人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按照“简化办、网上办、就近办”原则,全面推进公民个人办事事项数据共享和流程再造。探索推进行政征收、行政给付等领域的“最多跑一次”改革,构建统一公共支付平台。
牵头单位:区审管办、区发改局、区经科局、区财政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住建局、区规划分局、区工商局。
责任单位:区级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18年7月15日前。
(八)推进数据资源整合共享。以“无条件归集,有条件使用”为原则(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事项除外),按需求导向,积极配合市数据资源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搭建完成部门间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加快推进数据资源的整合共享。进一步完善人口、法人(含其他社会组织)、地理信息三大基础数据库,加快推进信用信息、电子证照两大基础数据库建设。依托市数据资源管理服务平台,建成户籍身份信息、社保医保信息、就业失业信息、不动产登记信息、商事登记信息专题数据库。积极配合全市统一认证平台建设,实现网上实名身份认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认证。加快制定电子签章、电子文件、电子证照相关技术指南和政策文件,为深化网上办事、推进系统和数据整合提供技术支撑和政策依据。
牵头单位:区经科局、区电子政务办、区政府法制办。
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工商局、区公安分局等区级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8年7月15日前。
(九)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同城通办。打破政务服务按照属地管辖权进行申请受理的传统模式,建立“一窗受理、受办分离、同城通办”的政务服务新模式。申请人在已实施同城通办的各县(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时,不受行政区域与所属审批部门的限制,可向任一行政区域服务窗口内的相关审批部门提出申请,对不属于该区域受理范围的事项,由受理部门将申请材料推送至对应区域的审批部门,对应区域的审批部门根据属地审批权限,在规定期限内审批办结,并将办理结果通过网络、快递、代办等多种途径送达申请人或受理审批部门。实现不动产交易登记、社保医保服务、商事登记以及居民身份证、车辆年检、出入境服务等事项的同城通办。
牵头单位:区政务中心。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住建局、区工商局、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四分所、区公安分局等区级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18年7月15日前。
(十)强化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两集中、三到位、一杜绝”,确保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到行政审批科,行政审批科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确保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在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到位,审批权限向首席代表授权到位,行政审批人员和分管领导进驻到位,杜绝体外循环,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各环节必须在窗口完成。实行政务服务窗口单位双休日服务,区政务中心的人社、国土、房地产管理、工商、国税、地税、公安等窗口单位,以及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站每周双休日工作半天。进一步强化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人员业务能力培训,加强日常管理,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同时,推进政务服务自助大厅建设,在区政务中心,以及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站设置综合自助服务机,为群众和企业提供24小时自助服务办理,包括临时身份证办理,社保医保、公积金、不动产、驾驶证等事项的自助查询、打印和申请办理,交通违法、税费缴纳、教育收费等自助缴费。
牵头单位:区审管办、区政务中心。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住建局、区工商局、区公安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等区级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18年7月15日前。
(十一)加快移动便民服务终端推广应用。积极参与、配合市上建设集个人身份识别、信息采集、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电子凭证、电子支付等多功能一体化的移动便民服务终端“泸州通”。根据群众和企业办事需求,配套开发和推广社保医保、医疗教育、水电气、交通、民政等公共服务和生活缴费功能于一体的“市民卡”,实现虚拟和实体同步推进、功能互补。
牵头单位:区经科局。
责任单位:区级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18年7月15日前。
(十二)统一政务服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依托泸州市12345市长热线平台,配合市上整合政府各部门服务热线,将全市除110、120、12389、96933、12119等应急救援以外的23条热线统一整合到12345市长热线,形成集电话、网站、微信、微博、手机APP等受理服务功能于一体的便民、利民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实现凡是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都可通过“12345”电话或网上咨询。做好统一政务服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大数据的分析应用,及时回应“最多跑一次”改革中群众和企业反映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区委群工局。
责任单位:区级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8年7月15日前。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区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暨行政审批服务管理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级各部门、各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审管办)设在区政府办,承担统筹协调和日常工作。分管副区长负责分管领域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区级各部门、各镇(街道)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密切协作、上下联动。区级部门要抓好本部门“最多跑一次”改革任务,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加大培训和指导工作。各级各部门要以群众和企业办事“最多跑一次”为最终目标,使服务更直接、审批更高效、投资更便利。
(三)强化经费保障。改革所需经费由区、镇(街道)分级承担。区本级改革工作所需的快递、软件应用系统二次开发等费用,纳入财政保障并列入区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优先安排。
(四)营造改革氛围。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广泛宣传全区推进“最多跑一次” 改革打造最佳政务服务示范城市工作,正确引导社会预期,拓宽公众参与渠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强化媒体监督,及时曝光改革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健全问题发现、整改和反馈的长效管理机制。
(五)加强督查考核。将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打造最佳政务服务示范城市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全区目标考核体系,由各牵头单位按照要求对相关单位和镇(街道)进行日常考核管理,区委督查室、区政府办会同区级相关部门开展专项督查,对未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扣减综合目标分值。
附件:1. 泸州市纳溪区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暨行政审批
服务管理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 改革工作责任分解表
3. 泸州市纳溪区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窗口示范单位名单
附件1
泸州市纳溪区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暨行政
审批服务管理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谭荣兵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蔡宗炜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成 员:李安国 区政府办主任
亢 欢 区政府办副主任
邹 宏 区政府法制办主任
丁 勇 区政务中心主任
刘 平 区电子政务办主任
李玉宏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马洪超 区委群工局局长
梁 锐 区残联理事长
黄玉平 区委督查室主任
索 勇 区委编办主任
苟永和 区发改局局长
刘永强 区经科局局长
杨文政 区教育局局长
蒋 宇 区民政局局长
刘 宾 区司法局局长
詹 进 区财政局局长
孔智勇 区人社局局长
马 刚 区住建局局长
简 林 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杨光华 区交通局局长
蒋齐武 区水务局局长
陈 敏 区农业局局长
黄烈忠 区林业局局长
桂通平 区文旅局局长
赵学忠 区卫计局局长
李昌万 区审计局局长
曾华峰 区环保局局长
兰福成 区安监局局长
王 波 区食药监局局长
黄树荣 区工商局局长
邹 敏 区质监局局长
袁愈海 区供销社主任
王 辉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刘永康 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周天红 区规划分局局长
陈 锐 区国税局局长
高朝奎 区地税局局长
彭 杰 纳溪邮政公司总经理
代洪波 大渡口镇镇长
袁愈和 棉花坡镇党委书记
张 瑜 新乐镇镇长
黄庆洪 龙车镇镇长
喻盛全 丰乐镇镇长
罗东梅 白节镇镇长
张 炜 天仙镇镇长
黄 陈 渠坝镇镇长
唐 奎 护国镇镇长
姚 正 打古镇镇长
郭辉洋 上马镇镇长
郑三利 合面镇镇长
赵小明 永宁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小刚 安富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 果 东升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1个办公室,即 “泸州市纳溪区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暨行政审批服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审管办”);以及6个工作推进组,即事项梳理和流程再造组、数据资源整合共享组、并联审批和综合窗口建设组、政务服务咨询投诉平台组、重点领域改革组和督查组。
一、区审管办
主任由区政府办主任李安国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委编办主任索勇 、区政务中心主任丁勇、区政府办副主任亢欢、区政府法制办主任邹宏担任。
区审管办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沟通协调各专题组工作,跟踪了解、分析研究各专题组重点工作、改革措施,反映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等工作。
二、事项梳理和流程再造组
组长由区委编办主任索勇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务中心主任丁勇、区政府法制办主任邹宏担任。
事项梳理和流程再造组的日常工作由区委编办承担,负责开展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梳理,牵头下放一批公共服务事项,推进“最多跑一次”事项流程和要件标准化建设等工作。
三、数据资源整合共享组
组长由区政府办主任李安国担任,副组长由区经科局局长刘永强、区政府办副主任亢欢、区政府法制办主任邹宏、区电子政务办主任刘平等担任。
数据资源整合共享组的日常工作由区经科局承担,负责配合市级部门推进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应用和加快移动便民服务终端建设,推进便民服务终端的推广应用等工作。
四、并联审批和综合窗口建设组
组长由区政务中心主任丁勇担任,副组长由区发改局局长苟永和、区财政局局长詹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孔智勇、区国土分局局长刘永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马刚、区交通局局长杨光华、区工商局局长黄树荣、区国税局局长陈锐、区地税局局长高朝奎担任。
并联审批和综合窗口建设组日常工作由区政务中心承担,负责推进综合办事窗口建设,完善并联审批机制,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同城通办等工作。
五、重点领域改革组
组长由区政府办主任李安国担任,副组长由区发改局局长苟永和、区财政局局长詹进、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刘永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马刚、区工商局局长黄树荣、区政府办副主任亢欢担任。
重点领域改革组日常工作由区审管办承担,负责统筹推进施工图联合审查、涉审中介市场化、商事登记、不动产交易登记、公民个人办事事项“最多跑一次”、三级行政审批(便民)服务体系建设等相关改革工作。
六、政务服务咨询投诉平台组
组长由区委群工局局长马洪超担任。
政务服务咨询投诉平台组日常工作由区委群工局承担,负责牵头统一政务服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并做好政务服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大数据的分析应用等工作。
七、督查组
组长由区委督查室主任黄玉平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办副主任亢欢担任。
督查组日常工作由区委督查室承担,负责督促贯彻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打造最佳政务服务示范城市工作落实情况,核查督办各专题组提出的部门和地方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对有关改革反映强烈的问题。
附件2
改革工作责任分解表
附件3
泸州市纳溪区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
窗口示范单位名单
《泸州市纳溪区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打造最佳政务服务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已经泸州市纳溪区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
2018年7月3日
泸州市纳溪区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打造最佳政务服务示范城市工作方案
为深化全区政务服务改革,全面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全力配合实现我市提出的打造最佳政务服务示范城市目标,在对群众和企业调研的基础上,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各项部署要求,以“提速增效创第一,打造最佳政务服务示范城市”为目标,全面对标杭州,集中力量全力攻坚,大力推行“简化办理、网上办理、就近办理、移动办理”,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效能政府、服务政府。
(二)工作目标。
——到2018年7月底前,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我区申请办理事项 “最多跑一次”,各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
——到2018年底,实现数据“全归集、全打通、全共享”,公民个人办事事项就近可办,群众和企业办事事项24小时可办。
二、实施范围和步骤
(一)实施范围。区级相关部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上下联动、同步实施、协同推进。在全区范围内选取五个镇(街道)和二十一个村(社区)作为窗口示范单位。
(二)实施步骤。
1. 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6月底前,完成区级行权事项清单清理、办事服务流程再造和服务指南设计等前期工作。
2. 配套深化阶段。2018年7月底前,全面推进“最多跑一次”综合配套改革工作,基本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申请办理事项“最多跑一次”,各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
3. 建章立制阶段。2018年底前,在实现数据“全归集、全打通、全共享”,公民个人办事事项就近可办,群众和企业办事事项24小时可办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相关运行机制和标准体系,巩固深化改革成效。
三、主要职责分工
成立全区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暨行政审批服务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审管办)在区政府办。
区政府办 负责协调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在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打造最佳政务服务示范城市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督促推进各项改革工作,及时总结改革经验,建立巩固深化改革成果的长效机制。
区委编办 负责牵头做好承接、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相关工作,梳理公布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清单,再造办事流程,优化要件资料,制定办事指南。
区审管办 负责牵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推进涉审中介市场、公民个人事项、三级行政审批(便民)服务体系建设等重要领域改革工作。
区委群工局 负责牵头配合市上整合政府各部门政务热线,充实完善互联网投诉咨询平台,完善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提升平台运行效能。配合做好12345市长热线平台大数据的分析应用,及时回应“最多跑一次”改革中群众和企业反映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
区经科局 负责牵头推进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协助市级部门开展部门信息融合和数据接入,加快推进市数据资源管理服务平台的推广应用,实现全区各部门数据全面整合和交换应用。配合市上加快移动办事终端建设,实现“泸州通”上线运行,推广应用第一批“市民卡”等有关工作。
区政务中心 负责会同区审管办推进区三级行政审批(便民)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会同区委编办梳理公布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清单,再造办事流程,优化要件资料,制定办事指南。牵头推进综合窗口设置和政务服务事项同城通办,进一步拓展政务服务功能,组织开展“办事陪跑”体验活动等有关工作。
区政府法制办 负责提出行政许可、其他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适用“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法律意见,明确电子签章、电子文件的法律效力,加强改革合法性审查评估等工作。
区委宣传部 负责牵头开展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打造最佳政务服务示范城市工作中的新政策、新举措、新成效的宣传工作,让企业和群众了解政策规定、熟悉办事流程,不断提升对改革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
区委督查室 负责将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打造最佳政务服务示范城市工作列入全区目标考核体系,会同区政府办开展专项督查,牵头做好考评考核等有关工作。
区发改局 负责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开放,积极探索推行企业投资项目告知承诺制试点。
区公安分局 负责推进居民身份证和出入境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等工作。
区财政局 负责配合市上推进政府非税收入接入四川省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收缴体系,建立完善促进各镇街、各部门加快推进平台实施和平稳运行的长效机制。负责推进行政给付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会同区地税局推进行政征收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
区人社局 负责推进社保、医保、就(失)业 “最多跑一次”改革等工作。
区国土资源分局 负责会同区住建局、税务部门推进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等工作。
区住建局 负责牵头推进施工图联合审查工作,探索推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制度,进一步提升施工图审查服务效率。
区工商局 负责牵头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工作。
区电子政务办 会同区经科局做好政务信息系统数据资源整合共享,推进部门业务专网与政务服务网络整合对接,负责各类办理事项开通网上申请渠道及“最多跑一次”事项在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上同步录入的技术支持工作。
其他区级部门(单位)、各镇(街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本部门(单位)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相关工作。
四、改革措施
(一)开展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梳理。对照权责清单,按照“主项名称统一、子项名称统一、适用依据统一、办理时限统一、申请材料统一、申请表单统一、办事流程统一、业务流程统一”的“八统一”要求,全面对标杭州,对全区、镇(街道)、村(社区)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进行梳理,汇总形成服务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牵头单位:区委编办、区政务中心、区政府法制办。
责任单位:区级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18年7月6日前。
(二)下沉公共服务事项。按照“就近能办”的要求,对涉及群众面广、办理频次较多的民政、医保、社保等方面的公共服务事项,加强权限下放和办事环节下沉,凡可下放或下沉到镇(街道)的,一律下放或下沉到镇(街道)办理,凡可委托村(社区)办结的,一律委托村(社区)办理,并进入相应层级办事清单。
牵头单位:区委编办、区政务中心、区政府法制办。
责任单位:区级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18年7月6日前。
(三)推进“最多跑一次”事项流程和要件标准化建设。根据群众和企业办事需求再造办事流程,对“最多跑一次”事项进行优化,最大限度减少办事环节,达到办事流程最简、办事时限最短。进一步深化要件材料标准化建设,做到凡无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据的材料一律取消;对同一个部门内前一个审批环节已提交的材料,下一环节不得要求再次提交;凡能通过现有证照来证明的、可由个人承诺和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群众和企业重复提交。
牵头单位:区委编办、区政务中心、区政府法制办。
责任单位:区级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18年7月6日前。
(四)推进综合办事窗口建设。以群众办事需求为导向,推进商事登记、投资审批、不动产登记、社会保障、税务服务、公积金服务、交通运输服务等7类综合窗口建设,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探索实施“全能人员”“全科窗口”综合服务,推进跨部门跨专业审批综合服务。
牵头单位:区政务中心。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工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等区级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18年7月15日前。
(五)推行施工图联合审查。按照“统一标准、集中服务、结果互认、依法监管”原则,依托“互联网+图审”,整合建设、人防、消防等相关部门施工图审查环节,探索推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制度,进一步提升施工图审查服务效率,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业投资热情和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区级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18年7月15日前。
(六)加快推进涉审中介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清理规范涉审中介服务事项和收费,探索推行中介服务竞价,加快培育中介服务市场,打破行业垄断,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探索政府购买中介服务,初步形成涉审中介服务政府采购目录。建立涉审中介机构多维信用评价体系。
牵头单位:区审管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责任单位:区级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18年7月15日前。
(七)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推进投资领域并联审批改革,进一步完善并联审批机制,优化投资项目各阶段审批流程,推行“批文入库、资料共享”、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二合一”联审、容缺受理、工业企业“零地”技改项目不再审批、园区前置审批“化零为整”等制度,重点突破建设工程项目联合踏勘、联合验收的难题。推进商事登记改革,以商事登记领域“一件事”“最多跑一次”为原则,全面推行“一窗受理、一表申请、一次告知、一库共享、一网联办”。推进不动产交易登记改革,建设线上不动产交易登记平台,积极拓展网上申请审查、预约服务。推进公民个人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按照“简化办、网上办、就近办”原则,全面推进公民个人办事事项数据共享和流程再造。探索推进行政征收、行政给付等领域的“最多跑一次”改革,构建统一公共支付平台。
牵头单位:区审管办、区发改局、区经科局、区财政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住建局、区规划分局、区工商局。
责任单位:区级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18年7月15日前。
(八)推进数据资源整合共享。以“无条件归集,有条件使用”为原则(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事项除外),按需求导向,积极配合市数据资源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搭建完成部门间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加快推进数据资源的整合共享。进一步完善人口、法人(含其他社会组织)、地理信息三大基础数据库,加快推进信用信息、电子证照两大基础数据库建设。依托市数据资源管理服务平台,建成户籍身份信息、社保医保信息、就业失业信息、不动产登记信息、商事登记信息专题数据库。积极配合全市统一认证平台建设,实现网上实名身份认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认证。加快制定电子签章、电子文件、电子证照相关技术指南和政策文件,为深化网上办事、推进系统和数据整合提供技术支撑和政策依据。
牵头单位:区经科局、区电子政务办、区政府法制办。
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工商局、区公安分局等区级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8年7月15日前。
(九)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同城通办。打破政务服务按照属地管辖权进行申请受理的传统模式,建立“一窗受理、受办分离、同城通办”的政务服务新模式。申请人在已实施同城通办的各县(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时,不受行政区域与所属审批部门的限制,可向任一行政区域服务窗口内的相关审批部门提出申请,对不属于该区域受理范围的事项,由受理部门将申请材料推送至对应区域的审批部门,对应区域的审批部门根据属地审批权限,在规定期限内审批办结,并将办理结果通过网络、快递、代办等多种途径送达申请人或受理审批部门。实现不动产交易登记、社保医保服务、商事登记以及居民身份证、车辆年检、出入境服务等事项的同城通办。
牵头单位:区政务中心。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住建局、区工商局、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四分所、区公安分局等区级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18年7月15日前。
(十)强化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两集中、三到位、一杜绝”,确保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到行政审批科,行政审批科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确保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在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到位,审批权限向首席代表授权到位,行政审批人员和分管领导进驻到位,杜绝体外循环,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各环节必须在窗口完成。实行政务服务窗口单位双休日服务,区政务中心的人社、国土、房地产管理、工商、国税、地税、公安等窗口单位,以及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站每周双休日工作半天。进一步强化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人员业务能力培训,加强日常管理,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同时,推进政务服务自助大厅建设,在区政务中心,以及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站设置综合自助服务机,为群众和企业提供24小时自助服务办理,包括临时身份证办理,社保医保、公积金、不动产、驾驶证等事项的自助查询、打印和申请办理,交通违法、税费缴纳、教育收费等自助缴费。
牵头单位:区审管办、区政务中心。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住建局、区工商局、区公安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等区级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18年7月15日前。
(十一)加快移动便民服务终端推广应用。积极参与、配合市上建设集个人身份识别、信息采集、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电子凭证、电子支付等多功能一体化的移动便民服务终端“泸州通”。根据群众和企业办事需求,配套开发和推广社保医保、医疗教育、水电气、交通、民政等公共服务和生活缴费功能于一体的“市民卡”,实现虚拟和实体同步推进、功能互补。
牵头单位:区经科局。
责任单位:区级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18年7月15日前。
(十二)统一政务服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依托泸州市12345市长热线平台,配合市上整合政府各部门服务热线,将全市除110、120、12389、96933、12119等应急救援以外的23条热线统一整合到12345市长热线,形成集电话、网站、微信、微博、手机APP等受理服务功能于一体的便民、利民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实现凡是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都可通过“12345”电话或网上咨询。做好统一政务服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大数据的分析应用,及时回应“最多跑一次”改革中群众和企业反映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区委群工局。
责任单位:区级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8年7月15日前。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区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暨行政审批服务管理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级各部门、各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审管办)设在区政府办,承担统筹协调和日常工作。分管副区长负责分管领域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区级各部门、各镇(街道)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密切协作、上下联动。区级部门要抓好本部门“最多跑一次”改革任务,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加大培训和指导工作。各级各部门要以群众和企业办事“最多跑一次”为最终目标,使服务更直接、审批更高效、投资更便利。
(三)强化经费保障。改革所需经费由区、镇(街道)分级承担。区本级改革工作所需的快递、软件应用系统二次开发等费用,纳入财政保障并列入区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优先安排。
(四)营造改革氛围。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广泛宣传全区推进“最多跑一次” 改革打造最佳政务服务示范城市工作,正确引导社会预期,拓宽公众参与渠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强化媒体监督,及时曝光改革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健全问题发现、整改和反馈的长效管理机制。
(五)加强督查考核。将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打造最佳政务服务示范城市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全区目标考核体系,由各牵头单位按照要求对相关单位和镇(街道)进行日常考核管理,区委督查室、区政府办会同区级相关部门开展专项督查,对未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扣减综合目标分值。
附件:1. 泸州市纳溪区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暨行政审批
服务管理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 改革工作责任分解表
3. 泸州市纳溪区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窗口示范单位名单
附件1
泸州市纳溪区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暨行政
审批服务管理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谭荣兵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蔡宗炜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成 员:李安国 区政府办主任
亢 欢 区政府办副主任
邹 宏 区政府法制办主任
丁 勇 区政务中心主任
刘 平 区电子政务办主任
李玉宏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马洪超 区委群工局局长
梁 锐 区残联理事长
黄玉平 区委督查室主任
索 勇 区委编办主任
苟永和 区发改局局长
刘永强 区经科局局长
杨文政 区教育局局长
蒋 宇 区民政局局长
刘 宾 区司法局局长
詹 进 区财政局局长
孔智勇 区人社局局长
马 刚 区住建局局长
简 林 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杨光华 区交通局局长
蒋齐武 区水务局局长
陈 敏 区农业局局长
黄烈忠 区林业局局长
桂通平 区文旅局局长
赵学忠 区卫计局局长
李昌万 区审计局局长
曾华峰 区环保局局长
兰福成 区安监局局长
王 波 区食药监局局长
黄树荣 区工商局局长
邹 敏 区质监局局长
袁愈海 区供销社主任
王 辉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刘永康 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周天红 区规划分局局长
陈 锐 区国税局局长
高朝奎 区地税局局长
彭 杰 纳溪邮政公司总经理
代洪波 大渡口镇镇长
袁愈和 棉花坡镇党委书记
张 瑜 新乐镇镇长
黄庆洪 龙车镇镇长
喻盛全 丰乐镇镇长
罗东梅 白节镇镇长
张 炜 天仙镇镇长
黄 陈 渠坝镇镇长
唐 奎 护国镇镇长
姚 正 打古镇镇长
郭辉洋 上马镇镇长
郑三利 合面镇镇长
赵小明 永宁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小刚 安富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 果 东升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1个办公室,即 “泸州市纳溪区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暨行政审批服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审管办”);以及6个工作推进组,即事项梳理和流程再造组、数据资源整合共享组、并联审批和综合窗口建设组、政务服务咨询投诉平台组、重点领域改革组和督查组。
一、区审管办
主任由区政府办主任李安国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委编办主任索勇 、区政务中心主任丁勇、区政府办副主任亢欢、区政府法制办主任邹宏担任。
区审管办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沟通协调各专题组工作,跟踪了解、分析研究各专题组重点工作、改革措施,反映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等工作。
二、事项梳理和流程再造组
组长由区委编办主任索勇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务中心主任丁勇、区政府法制办主任邹宏担任。
事项梳理和流程再造组的日常工作由区委编办承担,负责开展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梳理,牵头下放一批公共服务事项,推进“最多跑一次”事项流程和要件标准化建设等工作。
三、数据资源整合共享组
组长由区政府办主任李安国担任,副组长由区经科局局长刘永强、区政府办副主任亢欢、区政府法制办主任邹宏、区电子政务办主任刘平等担任。
数据资源整合共享组的日常工作由区经科局承担,负责配合市级部门推进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应用和加快移动便民服务终端建设,推进便民服务终端的推广应用等工作。
四、并联审批和综合窗口建设组
组长由区政务中心主任丁勇担任,副组长由区发改局局长苟永和、区财政局局长詹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孔智勇、区国土分局局长刘永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马刚、区交通局局长杨光华、区工商局局长黄树荣、区国税局局长陈锐、区地税局局长高朝奎担任。
并联审批和综合窗口建设组日常工作由区政务中心承担,负责推进综合办事窗口建设,完善并联审批机制,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同城通办等工作。
五、重点领域改革组
组长由区政府办主任李安国担任,副组长由区发改局局长苟永和、区财政局局长詹进、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刘永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马刚、区工商局局长黄树荣、区政府办副主任亢欢担任。
重点领域改革组日常工作由区审管办承担,负责统筹推进施工图联合审查、涉审中介市场化、商事登记、不动产交易登记、公民个人办事事项“最多跑一次”、三级行政审批(便民)服务体系建设等相关改革工作。
六、政务服务咨询投诉平台组
组长由区委群工局局长马洪超担任。
政务服务咨询投诉平台组日常工作由区委群工局承担,负责牵头统一政务服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并做好政务服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大数据的分析应用等工作。
七、督查组
组长由区委督查室主任黄玉平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办副主任亢欢担任。
督查组日常工作由区委督查室承担,负责督促贯彻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打造最佳政务服务示范城市工作落实情况,核查督办各专题组提出的部门和地方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对有关改革反映强烈的问题。
附件2
改革工作责任分解表
序号 | 改革项目名称 | 具体事项 | 牵头单位 | 联系区领导 | 配合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建立我区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打造最佳政务服务示范城市工作体系 | (1)成立我区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打造暨行政审批服务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区审管办及事项梳理和流程再造组、数据资源整合共享组、并联审批和综合窗口建设组、政务服务咨询投诉平台组、重点领域改革组、督查组等6个工作推进组。 | 区政府办 | 蔡宗炜 | 区级有关部门 | 2018年7月5日 |
2 | 组织召开“最多跑一次”改革动员会、推进会、现场会 | (2)组织召开泸州市纳溪区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打造最佳政务服务示范城市工作动员大会。 | 区政府办 | 蔡宗炜 | 区委编办 区政务中心 区政府法制办 | 2018年7月5日 |
(3)适时召开工作推进联席会或现场会,通报改革面上推进情况和阶段性改革任务完成情况,部署下一阶段改革工作目标计划。 | 区政府办 | 蔡宗炜 | 区委群工局 区委编办 区发改局 区经科局 区政务中心 区政府法制办 | 长期 | ||
3 | 开展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梳理 | (4)梳理公布区本级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 | 区委编办 区政务中心 区政府法制办 | 蔡宗炜 | 区级有关部门 | 2018年7月6日 |
(5)梳理公布镇(街道)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 | 区委编办 区政务中心 区政府法制办 | 蔡宗炜 | 各镇(街道) | 2018年7月6日 | ||
(6)梳理公布村(社区)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 | 区委编办 区政务中心 区政府法制办 | 蔡宗炜 | 各镇(街道) | 2018年7月6日 | ||
(7)梳理公布镇(街道)未进入行权事项清单的便民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 | 区委编办 区政务中心 区政府法制办 | 蔡宗炜 | 各镇(街道) | 2018年7月6日 | ||
(8)梳理公布村(社区)未进入行权事项清单的便民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 | 区委编办 区政务中心 区政府法制办 | 蔡宗炜 | 各镇(街道) | 2018年7月6日 | ||
4 | 下沉公共服务事项 | (9)向镇(街道)下放或下沉民政、医保、社保及其它公共服务事项。 | 区委编办 区政务中心 区政府法制办 | 蔡宗炜 | 区级相关部门 各镇(街道) | 2018年7月6日 |
(10)向村(社区)下放或下沉民政、医保、社保及其它公共服务事项。 | 区委编办 区政务中心 区政府法制办 | 蔡宗炜 | 区级相关部门 各镇(街道) | 2018年7月6日 | ||
5 | 推进“最多跑一次”事项流程和要件标准化建设 | (11)再造行政许可事项流程,形成办事指南,明确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并对外公布。 | 区委编办 区政务中心 区政府法制办 | 蔡宗炜 | 区级有关部门 各镇(街道) | 2018年7月6日 |
(12)再造公共服务事项流程,形成办事指南,明确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并对外公布。 | 区委编办 区政务中心 区政府法制办 | 蔡宗炜 | 区级有关部门 各镇(街道) | 2018年7月6日 | ||
(13)再造便民服务事项流程,形成办事指南,明确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并对外公布。 | 区委编办 区政务中心 区政府法制办 | 蔡宗炜 | 区级有关部门 各镇(街道) | 2018年7月6日 | ||
6 | 推进综合办事窗口建设 | (14)推进商事登记综合窗口建设。 | 区政务中心 区工商局 | 张 巍 | 区级有关部门 各镇(街道) | 2018年7月15日 |
(15)推进投资审批综合窗口建设。 | 区政务中心 区发改局 | 张 巍 | 区级有关部门 各镇(街道) | 2018年7月15日 | ||
(16)推进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建设。 | 区政务中心 区国土资源分局 | 马德凤 | 区级有关部门 各镇(街道) | 2018年7月15日 | ||
(17)推进社会保障综合窗口建设。 | 区政务中心 区人社局 | 蔡宗炜 | 区级有关部门 各镇(街道) | 2018年7月15日 | ||
(18)推进税务服务综合窗口建设。 | 区政务中心 区国税局 区地税局 | 蔡宗炜 | 区级有关部门 各镇(街道) | 2018年7月15日 | ||
6 | 推进综合办事窗口建设 | (19)推进公积金服务综合窗口建设。 | 区政务中心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纳溪区管理部 | 蔡宗炜 | 区级有关部门 各镇(街道) | 2018年7月15日 |
(20)推进交通运输综合窗口建设。 | 区政务中心 区交通局 | 邓小军 | 区级有关部门 各镇(街道) | 2018年7月15日 | ||
(21)探索实施“全能人员”“全科窗口”综合服务。 | 区政务中心 | 蔡宗炜 | 区级有关部门 各镇(街道) | 2018年7月15日 | ||
7 | 推行施工图联合审查 | (22)整合建设、人防、消防等相关部门施工图审查环节,探索推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制度,进一步提升施工图审查服务效率。 | 区住建局 | 马德凤 | 区级有关部门 各镇(街道) | 2018年7月15日 |
8 | 加快推进涉审中介市场化改革 | (23)清理规范涉审中介服务事项和收费。 | 区审管办 区发改局 区财政局 | 张 巍 | 区级有关部门 各镇(街道) | 2018年7月15日 |
(24)探索推行中介服务竞价。 | 区审管办 区发改局 区财政局 | 张 巍 | 区级有关部门 各镇(街道) | 2018年7月15日 | ||
(25)形成涉审中介服务政府采购目录。 | 区审管办 区发改局 区财政局 | 张 巍 | 区级有关部门 各镇(街道) | 2018年7月15日 | ||
(26)建立涉审中介机构多维信用评价体系。 | 区审管办 区发改局 区财政局 | 张 巍 | 区级有关部门 各镇(街道) | 2018年7月15日 | ||
9 |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 (27)推进投资领域并联审批改革。 | 区发改局 | 张 巍 | 区级有关部门 各镇(街道) | 2018年7月15日 |
(28)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 | 区工商局 | 张 巍 | 区级有关部门 各镇(街道) | 2018年7月15日 | ||
(29)推进不动产交易登记改革。 | 区国土资源分局 区住建局 | 马德凤 | 区级有关部门 各镇(街道) | 2018年7月15日 | ||
(30)推进公民个人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 | 区审管办 | 蔡宗炜 | 区级有关部门 各镇(街道) | 2018年7月15日 | ||
(31)主动对接政府非税收入接入四川省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收缴体系,建立完善促进各镇街各部门加快推进平台实施和平稳运行的长效机制。 | 区财政局 | 蔡宗炜 | 区级有关部门 各镇(街道) | 2018年7月15日 | ||
(32)负责推进行政给付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会同区地税局推进行政征收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 | 区财政局 区地税局 | 蔡宗炜 | 区级有关部门 各镇(街道) | 2018年7月15日 | ||
10 | 推进数据资源整合 | (33)配合市上搭建完成部门间数据信息在线共享和交换平台。 | 区经科局 区电子政务办 区政府法制办 | 蔡宗炜 | 区级有关部门 | 2018年7月15日 |
(34)配合市上完善人口信息库。 | 区公安分局 | 游 彦 | 区经科局 区人社局 区教育局 区民政局 区卫计局 | 2018年7月15日 | ||
(35)配合市上完善法人信息库。 | 区质监局 | 张 巍 | 区经科局 区工商局 区民政局 区委编办 | 2018年7月15日 | ||
(36)配合市上完善地理信息库。 | 区国土资源分局 | 马德凤 | 区经科局 区住建局 区交通局 区文旅局 区环保局 | 2018年7月15日 | ||
(37)配合市上完善信用信息库。 | 区发改局 | 张 巍 | 区经科局 区级有关部门 | 2018年7月15日 | ||
(38)配合市上建设电子证照库。 | 区经科局 区电子政务办 区政府法制办 | 蔡宗炜 | 区级有关部门 | 2018年7月15日 | ||
10 | 推进数据资源整合 | (39)配合市上建立户籍身份信息数据库。 | 区公安分局 | 游 彦 | 区经科局 区级有关部门 | 2018年7月15日 |
(40)配合市上建立社保医保信息数据库。 | 区人社局 | 蔡宗炜 | 区经科局 区级有关部门 | 2018年7月15日 | ||
(41)配合市上建立就业失业信息库。 | 区人社局 | 蔡宗炜 | 区经科局 区级有关部门 | 2018年7月15日 | ||
(42)配合市上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库。 | 区国土资源分局 区住建局 | 马德凤 | 区经科局 区级有关部门 | 2018年7月15日 | ||
(43)配合市上建立商事登记信息库。 | 区工商局 | 张 巍 | 区经科局 区级有关部门 | 2018年7月15日 | ||
(44)配合市上建立网上实名身份认证系统。 | 区经科局 区电子政务办 区政府法制办 区公安分局 区人社局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纳溪区管理部 | 蔡宗炜 | 区级有关部门 | 2018年7月15日 | ||
(45)配合市上建立社会信用代码认证系统。 | 区经科局 区电子政务办 区政府法制办 区工商局 区民政局 区委编办 | 区级有关部门 | 2018年7月15日 | |||
11 | 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同城通办 | (46)配合市上推行不动产交易登记同城通办。 | 区政务中心 | 蔡宗炜 | 区国土资源分局 区住建局 各镇(街道) | 2018年7月15日 |
(47)配合市上推行社保医保同城通办。 | 区政务中心 | 蔡宗炜 | 区人社局 各镇(街道) | 2018年7月15日 | ||
(48)配合市上推行商事登记同城通办。 | 区政务中心 | 蔡宗炜 | 区工商局 各镇(街道) | 2018年7月15日 | ||
(49)配合市上推行居民身份证同城通办。 | 区政务中心 | 蔡宗炜 | 区公安分局 各镇(街道) | 2018年7月15日 | ||
(50)配合市上推行车辆年检 同城通办。 | 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四分所 | 蔡宗炜 | 区公安分局 各镇(街道) | 2018年7月15日 | ||
(51)配合市上推行出入境同城通办。 | 区政务中心 | 蔡宗炜 | 区公安分局 各镇(街道) | 2018年7月15日 | ||
(52)配合市上推行其它事项同城通办。 | 区政务中心 | 蔡宗炜 | 区级有关部门 各镇(街道) | 2018年7月15日 | ||
12 | 强化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 (53)严格落实“两集中、三到位、一杜绝”。 | 区审管办 区政务中心 | 蔡宗炜 | 区级有关部门 各镇(街道) | 2018年7月15日 |
(54)实行服务窗口双休日服务。 | 区政务中心 | 蔡宗炜 | 区级有关部门 各镇(街道) | 2018年7月15日 | ||
(55)强化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人员业务能力培训和日常管理。 | 区政务中心 | 蔡宗炜 | 区级有关部门 各镇(街道) | 2018年7月月11日 | ||
(56)推进24小时政务服务自助大厅建设。 | 区政务中心 | 蔡宗炜 | 区级有关部门 各镇(街道) | 2018年7月15日 | ||
13 | 加快移动便民服务终端建设 | (57)配合市上建设多功能一体化的移动便民终端“泸州通”并上线运行。 | 区经科局 | 蔡宗炜 | 区级有关部门 各镇(街道) | 2018年7月15日 |
(58)配合市上配套开发集公共服务和生活缴费功能于一体的“市民卡”,并上线运行。 | 区经科局 | 蔡宗炜 | 区级有关部门 各镇(街道) | 2018年7月15日 | ||
14 | 统一政务服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 | (59)配合市上将全市除110、120、12389、96933、12119以外的23条热线统一整合到12345市长热线。 | 区政府办 区委群工局 | 蔡宗炜 | 区级有关部门 | 2018年7月15日 |
(60)配合市上做好12345市长热线大数据的分析应用,及时回应“最多跑一次”改革中群众和企业反映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 | 区政府办 区委群工局 | 蔡宗炜 | 区级有关部门 | 长期 | ||
15 | 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督查考评 | (61)根据“最多跑一次”改革目标,完善我区综合目标考核体系,加大对改革重点任务的考核权重。 | 区委督查室 | 蔡宗炜 | 区政府办 区委编办 区政务中心 区法制办 | 2018年7月15日 |
(62)根据改革推进情况,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专项督查,查找短板,倒逼改革。 | 区委督查室 | 蔡宗炜 | 区政府办 区委群工局 区委编办 区发改局 区经科局 区政务中心 区法制办 | 长期 | ||
(63)开展阶段性考核考评。 | 区委督查室 | 蔡宗炜 | 区政府办 区委群工局 区委编办 区发改局 区经科局 区政务中心 区政府法制办 | 2018年7月15日 | ||
16 | 广泛收集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建议 | (64)组织开展“办事陪跑”体验活动。 | 区政务中心 | 蔡宗炜 | 区级有关部门 各镇(街道) | 2018年7月15日 |
(65)组织开展“一把手”体验工作。 | 区审管办 区政务中心 | 蔡宗炜 | 区级有关部门 各镇(街道) | 2018年7月15日 | ||
(66)组织开展网络测评、问卷调查、实地调查等调研活动。 | 区统计局 | 蔡宗炜 | 区级有关部门 各镇(街道) | 2018年7月15日 | ||
17 | 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宣传报道。 | (67)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广泛宣传全区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打造最佳政务服务示范城市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和政策法规解读,宣传改革中涌现的好做法、好成效,及时曝光改革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 区委宣传部 | 程少华 | 区级有关部门 各镇(街道) | 长期 |
附件3
泸州市纳溪区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
窗口示范单位名单
窗口示范镇(街道) | 窗口示范村(社区) |
永宁街道 | 建陶社区 |
先农村 | |
打渔山社区 | |
紫阳村 | |
大渡口镇 | 民生村 |
锦衣社区 | |
民强村 | |
光明村 | |
棉花坡镇 | 安富村 |
柑湾村 | |
伏龙村 | |
高洞村 | |
天仙镇 | 牟观村 |
银罗村 | |
兴长村 | |
文登村 | |
东升街道 | 大溪村 |
大林村 | |
柿子村 | |
九川村 | |
五顶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