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溪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 (2006-2020年)
一、调整的原因和必要性
(一)调整的原因
1、国家方针政策
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党中央、国务院依据我国土地资源国情,为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十三五”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的重要部署。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和《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国土办发[2015]3号)文件精神,为扎实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做好二次调查成果共享应用,确保纳溪区实有耕地数量基本稳定、质量不下降,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促进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省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等规划部署,调整完善《纳溪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并形成《纳溪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年调整版)》(以下简称《规划》)。
(二)调整的必要性
1、本轮主要控制指标已经不能满足纳溪区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
一是、全区建设用地规划指标不足,不能满足未来几年纳溪区的城乡建设,随着科教城、长湿新城的发展,纳溪区耕地保护目标压力也将进一步加大。二是、基本农田布局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为保障城镇用地需求,纳溪区及所辖各乡镇在本轮规划中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用地布局,一方面按照正在开展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要求,中心城区中耕地质量等别高于本县区耕地平均质量等别的耕地都应划为基本农田。三是、建设用地规划布局亟需调整,截止2014年末,因实施规划局部调整,建设用地空间布局有较大调整。由此可见在上轮规划与当前经济发展已经不适应。
2、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服务纳溪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举措。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十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主动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大力推进绿色发展,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强化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圆满完成我市“十三五”建成“双两百”中心城市和成渝城市群区域性中心城市目标,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三)调整的依据
1.法律和地方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国家有关土地资源利用、保护与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地方法规。
2.政策文件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调整方案》(国土资发[2016]67号);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调整方案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7]71号);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国土办发[2015]3号);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国土资源部部署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有关情况的报告》;
3.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令第43号;
《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
《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泸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5.相关调查评价成果
《泸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中期评估》。
(四)调整的原则
1、总体稳定、局部微调
坚持《省规划》确定的指导原则、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基本不变,继续实施土地分区引导原则、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规划实施管理制度。局部调整完善我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耕地保有量任务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优化建设用地布局。
2、应保尽保、量质并重
坚持耕地数量质量保护并重,确保实有耕地面积基本稳定、质量逐步提高。对二次调查增加的耕地,除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纳入生态退耕规划和根据相关规划需要占用的以外,均予以保护;优质耕地除实施国家、省、市重大发展战略、“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难以避让的以外,均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
3、节约集约、优化结构
按照坚定不移地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总要求,遏制建设用地过度外延扩张,有效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统筹建设用地增量与存量,合理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降低工业用地比例,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适当增加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保障新型城镇化用地需求。
4、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重点做好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制定完善政策措施,切实解决影响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5、加强协调、充分衔接
强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生产力、交通布局等专项规划的协调,做好其对下级规划的控制,完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五)调整的范围
《规划》重点突出阐明规划期内对市级土地利用任务的落实;土地利用规划规模、结构与布局的安排;土地利用分区及分区管制规则;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对乡镇级土地利用的控制;重点工程安排;规划实施的责任落实,引导和管理全区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等。《规划》是土地管理、城乡建设用地的纲领性文件,是加强全区土地调控和严格土地用途管制的重要依据。
《规划》以2014年为基期年,规划至2020年。规划的范围包括纳溪区行政辖区内的所有土地。
二、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纳溪区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资料,2014年全县土地总面积115020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10410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0.51%;建设用地面积847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37%;其他用地面积243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12%。具体数据见下表1:
表1 纳溪区土地利用现状表
规划分类 | 面积(公顷) | 所占比例 | |
建设用地 | 采矿用地 | 100.15 | 0.09% |
城镇建设用地 | 2133.19 | 1.85% | |
交通水利用地 | 1262.38 | 1.10% | |
农村居民点用地 | 4949.88 | 4.30% | |
其他建设用地 | 32.41 | 0.03% | |
农用地 | 耕地 | 41735.75 | 36.29% |
林地 | 50206.73 | 43.65% | |
牧草地 | 0.00 | 0.00% | |
其他农用地 | 8982.01 | 7.81% | |
园地 | 3183.44 | 2.77% | |
其他土地 | 水域 | 2312.96 | 2.01% |
自然保留地 | 120.77 | 0.10% | |
总计 | 115019.70 | 100.00% |
三、规划指标调整
(一)耕地保有量调整
1、本轮规划耕地保有量目标执行情况
本轮规划安排纳溪区2020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8600公顷,根据纳溪区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全区耕地面积为41736公顷,高于下达目标3136公顷,耕地目标完成率为108.12%。
2、调整完善目标分解落实情况
根据泸州市下达的目标任务,到2020年纳溪区耕地保有量调整为39933公顷。2014年末纳溪区耕地面积为41736公顷,相比目标面积多出1803公顷,调整后耕地保护率达到104.52%。
3、调整完善目标与原规划目标对比情况
本轮规划调整到2020年纳溪区耕地保有量为39933公顷,原规划目标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为38600公顷,调整后的耕地保有量比调整前多了1333公顷。
(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调整
1、本轮规划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目标执行情况
本轮规划安排纳溪区基本农田保护目标32490公顷,2014年末全区现有基本农田32519公顷,超出基本农田保护目标29公顷,规划目标完成率为100.09%。
2、调整完善目标分解落实情况
根据泸州市下达的目标任务,到2020年纳溪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调整为32490公顷。2014年末纳溪区基本农田面积为32519公顷,相比目标面积多出29公顷。
3、调整完善目标与原规划目标对比情况
本轮规划调整到2020年纳溪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32490公顷,原规划目标到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32490公顷,调整后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与调整前一致。
(三)建设用地总规模调整
1、本轮规划建设用地规模目标执行情况
规划至2020年纳溪区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8644公顷以内,2014年末全区建设用地面积为8478公顷,占规划目标的98.08%, 2020年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较2014年建设用地面积超出166公顷。
2、调整完善目标分解落实情况
根据泸州市下达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目标,到2020年全区建设用地总规模为9003公顷,调整后到2020年建设用地增量为525公顷。
3、调整完善目标与原规划目标对比情况
本轮规划调整到2020年纳溪区建设用地总规模为9003公顷,原规划目标到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为8644公顷,调整后的建设用地总规模比调整前增加了359公顷。
(四)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整
1、本轮规划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目标执行情况
本轮规划安排纳溪区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7128公顷,2014年末全区城乡建设用地面积7183公顷,占规划目标的100.77%,城乡建设用地高于下达目标55公顷。
2、调整完善目标分解落实情况
根据泸州市下达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目标,到2020年纳溪区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调整为7638公顷。2014年末纳溪区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7183公顷,相比目标面积还可增加455公顷。
3、调整完善目标与原规划目标对比情况
本轮规划调整到2020年纳溪区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为7638公顷,原规划目标到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为7128公顷,调整后的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比调整前增加了510公顷。
(五)城镇工矿用地规模调整
1、本轮规划城镇工矿用地规模目标执行情况
本轮规划安排纳溪区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达到2185公顷,2014年末全区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为2233公顷,占规划目标的102.20%,城镇工矿用地规模高于下达目标48公顷。
2、调整完善目标分解落实情况
根据泸州市下达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目标,到2020年纳溪区城镇工矿用地总规模调整为2682公顷。2014年末全区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为2233公顷,相比目标面积还可增加449公顷。
3、调整完善目标与原规划目标对比情况
本轮规划调整到2020年纳溪区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总规模为2682公顷,原规划目标到2020年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总规模为2185公顷,调整后的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总规模比调整前增加了497公顷。
(六)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考虑规划期内土地复垦、挂钩等因素,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在建设用地总规模净增量(525公顷)基础上增加20%,即为630公顷。
(七)新增建设占农用地指标
新增建设占农用地指标按新增建设用地总量的82%确定,纳溪区新增建设占农用地指标为515公顷。
(八)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指标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指标按新增建设用地总量的75%确定,纳溪区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指标为473公顷。
(九)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
本轮调整完善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为473公顷,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为480公顷。
(十)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坚持“控制总量、用好增量、盘活存量、提高效益”的节约集约用地目标,发挥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作用,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缓解土地供需矛盾的原则。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确定我区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105平方米/人。
(十一)园地面积调整
1、本轮规划园地规模目标执行情况
本轮规划安排纳溪区2020年园地面积减少到2050公顷,2014年全区园地面积为3183公顷。
2、调整完善目标分解落实情况
根据纳溪区实际情况,到2020年纳溪区园地面积调整为3183公顷,2014年末纳溪区园地面积为3183公顷。
3、调整完善目标与原规划目标对比情况
本轮规划调整到2020年纳溪区园地面积为3183公顷,原规划目标到2020年园地面积为2050公顷,调整后的园地面积比调整前增加1133公顷。
(十二)林地面积调整
1、本轮规划林地规模目标执行情况
本轮规划安排纳溪区2020年林地面积为48264公顷,2014年末全区林地面积为50207公顷,高于规划目标值1943公顷,目标完成率为104.03%。
2、调整完善目标分解落实情况
根据纳溪区实际情况,到2020年纳溪区林地面积调整为50986公顷。2014年末全区林地面积为50207公顷,低于规划目标值779公顷。
3、调整完善目标与原规划目标对比情况
本轮规划调整到2020年纳溪区林地面积为50986公顷,原规划目标到2020年林地面积为48264公顷,调整后的林地面积比调整前增加2722公顷。
(十三)牧草地面积调整
纳溪区范围内无牧草地。
四、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为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根据规划期内各乡镇的土地利用目标和任务,在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结构基础上,对全区2020年土地利用结构予以合理调整。
(一)调整原则
1、贯彻落实上级规划下达的各项用地指标;
2、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安排各项用地;
3、切实保护耕地,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4、继承性和创新性并重,保持地类适度稳定;
5、统筹兼顾,综合最佳原则,整体推进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原则。
(二)土地利用总体结构调整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对土地利用的需求,适度开发其他土地,优先安排农用地,合理规划建设用地,调整三大类土地利用结构。
2014年全县农用地10410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0.51%;建设用地面积847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37%;其他用地面积243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12%。
到2020年,全县农用地面积1036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例为90.07%;建设用地总量增加到900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83%;其他用地减少到2416公顷,具体情况见附表2。
(三)土地利用布局优化调整
1、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围绕规划目标,制定规划期内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方案,重点对农用地、建设用地和生态用地以及耕地、城乡建设用地、基础设施用地等主要用地类型的规模和比例关系进行深入研究,统筹生产、生活和生态用地,协调各业用地矛盾,确定土地利用的约束性和预期性指标。
(1)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的依据
①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给纳溪区的土地利用调整调控指标;
②纳溪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部署和安排;
③土地资源数量、结构、分布、利用特点及资源承载能力分析;
④各业各类土地需求量预测结果。
(2)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的原则
①优先安排生态屏障用地;
②切实保护基本农田数量和质量,有序推进土地整理和土地后备资源的开发利用;
③在确保耕地保有量目标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地统筹安排各业用地;
④盘活闲置、空闲等存量建设用地,从严控制非农建设用地规模,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效率。
(3)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的步骤
①明确结构调整条件。结构调整必须满足上级规划下达的各项约束性指标,以及当地资源环境条件中的硬性约束。
②进行土地供求综合平衡。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析、潜力评价和需求预测,对各类用地的供需情况和土地总供给、总需求进行汇总分析,结合各类用地空间布局分析,进行综合平衡
③提出结构调整方案。按照规划的指导原则和总体目标,在对各类用地供需平衡和土地总供给、总需求综合平衡的基础上,提出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方案,对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方案进行论证,征求有关地方、部门和专家意见,形成最终的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方案。
(4)土地利用结构调整重点
①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的结构。立足区域空间尺度以及与相邻区域的一体化程度,在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的基础上,将建设用地总量特别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适当的范围内。
②城乡建设用地与基础设施用地的结构。根据城乡聚落的规模和空间分布,结合区域基础设施发展布局,合理确定基础设施建设规模。
③城镇用地与农村居民点用地的结构。根据人口城镇化预期、城镇规模增长对城镇人均用地需求的影响、农村生产生活方式变化对农村人均用地需求的影响以及农村居民点用地更新退出机制等因素综合确定。
④耕地与其他农用地的结构。在落实上级下达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前提下,考虑农产品市场需求以及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的要求,综合确定。
(5)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方案
为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根据规划期内全区土地利用目标和任务,在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结构基础上,对全区2020年土地利用结构进行合理调整。
①农用地
在合理安排建设占用耕地的同时,大力进行土地综合整治,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以提高农用地质量为重点,将优化农用地结构与农业结构调整相结合,稳定耕地占农用地比重,适当降低园地比重,提高林地比重,减少其他农用地比例,提高农地利用率和产出率。
到2020年,全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9933公顷,占农用地面积比例为38.55%;园地面积为3183公顷,占农用地面积比例为2.77%;林地面积增加到51509公顷,占农用地面积比例提高到44.78%;其他农用地减少到8975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比例为7.80%。
②建设用地
规划期内,建设用地结构调整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改善城乡居民生活生产条件、城乡发展一体化为原则,大力推行集中成片、集约利用和集聚发展,不断优化用地结构,统筹安排各业用地。建设用地安排优先保障城市和重点镇发展,集中资源培育经济增长级,增强区域经济竞争力;按照空间发展政策,合理安排基础设施用地,建立更加高效、公平的空间基础条件;结合内涵挖潜,利用有限的资源适度安排农村新村建设和独立生产性用地,满足空间发展的多样化需求。
到2020年,全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达到7638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达到2682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达到4956公顷,城乡用地内部结构得到合理优化调整。
全区交通、水利建设用地规模达到1332公顷,占建设用地总规模的比例分别为14.80%。
全区其他建设用地规模达到32公顷,占建设用地总规模的比例为0.36%。
③其他土地
规划期间加大对河流、湖泊、湿地等具有生态功能的用地保护力度,环境保护和土地开发并重。到2020年,全区其他土地面积减少到2416公顷。
2、土地利用结构布局优化
(1)土地利用布局原则
在与相关规划充分协调的基础上,确定生态用地、耕地、主要城镇工矿用地、区域性基础设施用地以及其他具有地方优势的农用地的空间布局,应遵循以下原则:
①优先安排生态屏障用地;
②落实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③协调和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④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
⑤合理安排其他各类用地
(2)土地利用布局优化方案
①农用地
耕地
保持现有耕地布局稳定,不断提高耕地质量,坚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优质耕地与基本农田主要分布在区内地形条件较好,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较完善的护国镇、打古镇、合面镇和白节镇等乡镇。
园地
与农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与园地建设规划相协调,主要布局在纳溪区护国镇与天仙镇境内。
林地
主要分布在山区中。山地中的适宜荒山荒坡实施植树造林,重点建设有林地,以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也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资源基础。山地中的陡坡耕地以实施农业结构调整为主,因地制宜营造园地和经济林地。大渡口镇、打古镇与上马镇等山地较多的乡镇适当减少耕地,增加经济林与园地。
其他农用地
结合农用地整理,优化沟渠、农村道路等其他农用地结构与布局。合理安排畜禽养殖等用地,促进全区畜牧业有序快速发展。
②建设用地
城镇用地
城镇用地坚持紧凑发展,突出新乐镇、棉花坡镇和大渡口镇的场镇集聚能力。充分利用交通和区位优势,构建稳固的经济发展平台,加快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进程。全区城镇建设以纳溪区现有建成区域为核心,将纳溪城区向大渡口镇拓展。规划期内逐步引导工业项目向工业园区集中,为产业聚集发展提供条件。
农村居民点用地
规划期内,结合新农村建设,统筹安排新农村建设用地,坚持集中紧凑、合理布局原则,避让地质灾害易发区,引导农民住房适度集中,优化用地布局。积极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缩减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逐步形成层次鲜明、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农村居民点布局体系,达到提高农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目标。
采矿用地
采矿用地主要分布在新乐、护国镇、大渡口镇等乡镇。规划期内,采矿用地净增量不变。
交通水利用地
规划期内,以综合交通建设为重点,优先落实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用地,进一步扩大区域内交通优势,为纳溪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奠定基础。规划期内,为提高全区农业灌溉条件,加大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力度。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规划期内,全区风景名胜设施用地呈缓慢增加趋势,用地方向主要为凤凰湖景区、鼓楼山景区和普照山景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其他独立建设用地主要分布新乐镇和棉花坡镇。
③其他土地
其他土地保持不变。规划期内,稳步推进丰乐镇、护国镇等乡镇土地整治工作,因地制宜提高土地利用面积和土地产出率。
五、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纳溪区的耕地保有量是386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目标是32490公顷,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中,各区县调整后,市级下达纳溪区耕地保有量为39933公顷、基本农田保护指标为32490公顷,耕地保有量比上一轮增加了989公顷,基本农田保护指标不变。
(二)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
1、划定数量情况
纳溪区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的最终划定结果为859.12公顷,划定基本农田全部为耕地。水田面积为552.48公顷;旱地面积为306.64公顷;中心城区基本农田保护率为26.22%。
2、划定质量情况
纳溪区中心城区耕地以≤15°耕地为主,面积为787.70公顷,耕地平均质量等级为8等,采用利用等进行计算。
3、划定形态情况
一是拟划基本农田相互间形成基本农田保护片,保护布局较好的落实了党中央、国务院集中连片保护耕地的理念,并确保了“城镇周边、公路沿线优先划为基本农田”的要求得以落实。
二是除西南方向外侧有基本农田之外,中心城区其他区域基本农田分布较少,其布局与纳溪区城市规划的衔接更为紧密。
三是通过此次基本农田划定,中心城区北边将成为未来纳溪发展建设主阵地,为今后与泸州市江阳区及龙马潭区的连片发展奠定了基础。
4、划定成果布局情况
纳溪区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主要分布在方水村、韩桥村、安富村、桂花村、石龙村、石银村等村落。
(三)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
依据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与2014年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叠加分析,统计耕地的数量、坡度、质量等情况如下:
1、数量情况
纳溪区全域基本农田保护图斑面积为32519.12公顷,与下达的基本农田32490公顷指标对比多保29.12公顷,基本农田占耕地总面积的77.89%。
①按地类统计
水田面积为21344.91公顷,占基本农田总面积的65.64%;水浇地面积为0.00公顷,占基本农田总面积的0.00%;旱地面积为11101.71公顷,占基本农田总面积的34.14%。园地面积为72.50公顷,占基本农田总面积的0.22%。
②按坡度统计
基本农田中≤15°的耕地面积为25360.78公顷,占基本农田总面积的77.99%;
基本农田中15°~25°的耕地面积为6208.11公顷,占基本农田总面积的19.09%;
基本农田中>25°的耕地面积为877.73公顷,占基本农田总面积的2.70%。
基本农田中园地面积为72.50公顷,占基本农田总面积的0.22%。
③按乡镇统计
全区各乡镇基本农保护面积最多的是护国镇5212.5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最高的乡镇是合面镇96.43%,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保护率最低的乡镇都是安富街道办事处及永宁街道办事处,均是0.00%,因为两个街道办事处是县城所在地,用地需求量大,并且周围耕作层破坏严重,不适合粮食作物的发展,不适合划定为基本农田。详细情况见以下两个表:
纳溪区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汇总表
单位:公顷
行政区域 | 合计 | 耕地 | 可调整地类 | 其他地类 | ||||||
代码 | 名称 | 小计 | 水田 | 水浇地 | 旱地 | 小计 | 园地(02) | |||
小计 | 可调整园地 | |||||||||
510503 | 纳溪区 | 32519.12 | 32446.62 | 21344.91 | 0.00 | 11101.71 | 72.50 | 72.50 | 72.50 | 72.50 |
510503100 | 大渡口镇 | 2591.94 | 2591.94 | 1825.67 | 0.00 | 766.27 | 0.00 | 0.00 | 0.00 | 0.00 |
510503101 | 护国镇 | 5212.50 | 5212.50 | 3278.00 | 0.00 | 1934.50 | 0.00 | 0.00 | 0.00 | 0.00 |
510503102 | 打古镇 | 4223.51 | 4223.51 | 2640.99 | 0.00 | 1582.52 | 0.00 | 0.00 | 0.00 | 0.00 |
510503103 | 上马镇 | 2983.12 | 2983.12 | 2045.27 | 0.00 | 937.85 | 0.00 | 0.00 | 0.00 | 0.00 |
510503104 | 合面镇 | 3540.07 | 3537.52 | 2377.54 | 0.00 | 1159.98 | 2.55 | 2.55 | 2.55 | 2.55 |
510503105 | 新乐镇 | 781.02 | 781.02 | 430.50 | 0.00 | 350.52 | 0.00 | 0.00 | 0.00 | 0.00 |
510503106 | 丰乐镇 | 2880.29 | 2880.29 | 1793.93 | 0.00 | 1086.36 | 0.00 | 0.00 | 0.00 | 0.00 |
510503107 | 白节镇 | 3388.84 | 3318.89 | 2215.29 | 0.00 | 1103.60 | 69.95 | 69.95 | 69.95 | 69.95 |
510503108 | 天仙镇 | 1656.78 | 1656.78 | 1156.73 | 0.00 | 500.05 | 0.00 | 0.00 | 0.00 | 0.00 |
510503109 | 渠坝镇 | 1193.99 | 1193.99 | 682.96 | 0.00 | 511.03 | 0.00 | 0.00 | 0.00 | 0.00 |
510503110 | 龙车镇 | 2774.03 | 2774.03 | 1981.53 | 0.00 | 792.50 | 0.00 | 0.00 | 0.00 | 0.00 |
510503111 | 棉花坡镇 | 1293.03 | 1293.03 | 916.50 | 0.00 | 376.53 | 0.00 | 0.00 | 0.00 | 0.00 |
纳溪区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对比表
单位:公顷
乡镇名称 | 乡镇代码 | 2014年耕地面积 | 耕地保有量 | 基本农田指标 |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 多保基本农田 |
A | B | C | D | E | F | G=F-E |
纳溪区 | 510503 | 41750.87 | 39933.33 | 32490.00 | 32519.12 | 29.12 |
安富街道 | 510503001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永宁街道 | 510503002 | 51.94 | 0.00 | 0.00 | 0.00 | 0.00 |
大渡口镇 | 510503100 | 3289.42 | 3126.33 | 2589.00 | 2591.94 | 2.94 |
护国镇 | 510503101 | 6185.54 | 5957.00 | 5210.50 | 5212.50 | 2.00 |
打古镇 | 510503102 | 4841.96 | 4663.00 | 4222.00 | 4223.51 | 1.51 |
上马镇 | 510503103 | 3715.23 | 3578.00 | 2981.00 | 2983.12 | 2.12 |
合面镇 | 510503104 | 3812.20 | 3671.00 | 3539.00 | 3540.07 | 1.07 |
新乐镇 | 510503105 | 1874.55 | 1768.00 | 778.60 | 781.02 | 2.42 |
丰乐镇 | 510503106 | 3855.86 | 3713.00 | 2878.40 | 2880.29 | 1.89 |
白节镇 | 510503107 | 3958.72 | 3812.00 | 3387.00 | 3388.84 | 1.84 |
天仙镇 | 510503108 | 2047.67 | 1972.00 | 1654.00 | 1656.78 | 2.78 |
渠坝镇 | 510503109 | 1642.53 | 1582.00 | 1191.50 | 1193.99 | 2.49 |
龙车镇 | 510503110 | 3367.16 | 3243.00 | 2771.50 | 2774.03 | 2.53 |
棉花坡镇 | 510503111 | 3108.09 | 2848.00 | 1287.50 | 1293.03 | 5.53 |
2、质量情况:
耕地平均质量等级:以2014年变更数据中耕地计算统计,全区基本农田主要是耕地,有少量可调整园地,耕地坡度主要集中在≤15°,平均质量等级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得出;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纳溪区平均等级为8.03等。
耕地质量等级统计面积表
单位:公顷
GJLYD | 面积 |
园地 | 72.50 |
6 | 259.85 |
7 | 12945.33 |
8 | 7428.53 |
9 | 9319.04 |
10 | 1688.12 |
11 | 805.75 |
3、全域划定成果布局情况
调整后纳溪区基本农田主要分布在区内地形条件较好,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较完善的护国镇、打古镇、合面镇和白节镇等乡镇。
六、三线划定
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依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合理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进一步落实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和用途管制制度。“三条红线”相辅相成,划定工作应在规划调整完善中统筹安排,以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为基础,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引导形成合理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一)城市开发边界
1、划定依据
城镇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即城市开发边界)划定应以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为基础,与城市规划充分协调,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蓄滞洪区、地质灾害区,通过“摸家底、定底线、定规模、定形态”等步骤,充分利用线型基础设施和自然地物边界综合确定。
2、划定规模以及布局
纳溪区城市开发边界采用纳溪区住建局提供2020年城市发展边界,范围内面积为5026公顷,主要分布在中心城区范围内;中心城区范围线结合纳溪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规划范围线,该范围内面积为8059公顷。
(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
1、划定依据
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要遵循耕地保护优先、数量质量并重的原则,将通过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工作建成的优质耕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其中将集中连片、设施完善、质量优良、土壤清洁、适合规模经营和现代化耕作方式的平原优质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同时,将劣质耕地和不符合要求的其它土地划出永久基本农田,稳妥有序地优化永久基本农田结构和布局。
2、划定规模以及布局
根据纳溪区全域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纳溪区基本农田面积为32519公顷,主要分布在护国镇、打古镇、合面镇和白节镇等乡镇。
(三)生态保护红线
1、划定依据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要在现有规划的禁止建设区基础上,将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风景名胜核心区、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列入省级以上保护名录的野生动植物自然栖息地等,划入生态保护红线。
2、划定规模以及布局
根据区级环保部门及省级环保部门资料,纳溪区生态保护红线规模为1027公顷。其中,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长江河段划定规模为519公顷,主要分布在大渡口镇、新乐镇、安富街道、永宁街道;纳溪区天仙硐市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划定规模为318公顷,主要分布在天仙镇、渠坝镇;除此之外,将全区各乡镇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划入生态红线范围,共计190公顷,全区各乡镇均有分布,主要有打古镇工农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大渡口镇红联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大渡口镇民生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大渡口镇团结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合面镇观音岩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合面镇清水溪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合面镇手爬岩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等。
七、土地综合整治安排
(一)土地综合整治目标
纳溪区农用地整理潜力较大,土地开发潜力较小且已基本完成,故本次规划调整完善未安排土地开发项目,涉及土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
遵循科学规划、政府引导、尊重民意、政策激励、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纳溪区将全面推进田、水、路、林、村土地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生活生产条件,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提升土地利用集约化水平,美化城乡生态环境,转变建设用地的供给方式,实现用地模式从外延扩张型走向内涵挖潜型的转变,不断提高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做到保障发展和保护耕地资源的双赢。
规划2016-2020年,纳溪区整治规模20422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473公顷;补充耕地义务规模480公顷。
(二)土地整治重点区域与重点项目
土地整治重点区域是指开展农用地整理、农村居民点整理等活动比较集中,安排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较多的区域。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及较好地满足综合整治条件的区域划为土地整治重点区域,主要分布在纳溪区护国镇、白节镇、合面镇等乡镇。
规划期内,纳溪区共安排农用地整理项目33个,整理规模19467公顷,可新增耕地面积1441公顷;全区规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33个,涉及全区11个乡镇141个村,拆旧规模955公顷,节约建设用地指标551公顷,经批准将节约的指标少量调剂给城镇使用后可新增耕地4公顷。
纳溪区农用地整治项目表
单位:公顷/万元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涉及村名 | 整理规模 | 新增耕地 面积 | 投资规模 | 建设年限 | 项目类型 | 备注 |
NZ0001 | 纳溪区白节镇团结村、七里村、青风村土地整理项目 | 团结村、七里村、青风村 | 805.77 | 65.42 | 1313.39 | 2016年-2020年 | 2016年立项(根据立项文号) | 高标准农田项目 |
NZ0002 | 纳溪区护国镇藕花村、石柱村、插旗村土地整理项目 | 藕花村、石柱村、插旗村 | 797.52 | 50.97 | 1160.36 | 2016年-2020年 | 2016年立项(根据立项文号) | 高标准农田项目 |
NZ0003 | 护国镇应石村、农民村、伏金村土地整理项目 | 应石村、农民村、伏金村 | 679.2 | 49.49 | 1187.68 | 2016年-2020年 | 2017年立项 | 高标准农田项目 |
NZ0004 | 白节镇柳林村、福华村、兴桥村、皇观村土地整理项目 | 柳林村、福华村、兴桥村、皇观村 | 956.68 | 77.08 | 2506.02 | 2016年-2020年 | 2017年立项 | 高标准农田项目 |
NZ0005 | 泸州市纳溪区白节镇高峰村、回虎村、赵坪村、来龙村土地整理项目 | 高峰村、回虎村、赵坪村、来龙村 | 930.5 | 60.31 | 1429.23 | 2016年-2020年 | 市局已立项省厅未优选 | 高标准农田项目 |
NZ0006 | 泸州市纳溪区棉花坡镇棋盘村、方水村、韩桥村土地整理项目 | 棋盘村、方水村、韩桥村 | 820.69 | 63.46 | 1564.51 | 2016年-2020年 | 市局已立项省厅未优选 | 高标准农田项目 |
NZ0007 | 泸州市纳溪区上马镇八角仓村土地整理项目 | 八角仓村 | 738.55 | 62.69 | 1421.56 | 2016年-2020年 | 市局已立项省厅未优选 | 高标准农田项目 |
NZ0008 | 泸州市纳溪区上马镇江田村、海蚌槽村土地整理项目 | 江田村、海蚌槽村 | 607.46 | 37.65 | 880.61 | 2016年-2020年 | 市局已立项省厅未优选 | 高标准农田项目 |
NZ0009 | 泸州市纳溪区打古镇龙古村、新阳村土地整理项目 | 龙古村、新阳村 | 677.2 | 35.34 | 854.32 | 2016年-2020年 | 已入库 | 高标准农田项目 |
NZ0010 | 泸州市纳溪区白节镇龙塘村、金田村土地整理项目 | 龙塘村、金田村 | 689.61 | 56.08 | 1396.01 | 2016年-2020年 | 已入库 | 高标准农田项目 |
NZ0011 | 泸州市纳溪区打古镇云回村土地整理项目 | 云回村 | 229.33 | 18.23 | 440.04 | 2016年-2020年 | 已入库 | 高标准农田项目 |
NZ0012 | 泸州市纳溪区上马镇云台寺村、黄桷坝村土地整理项目 | 云台寺村、黄桷坝村 | 869.05 | 60.63 | 1489.35 | 2016年-2020年 | 已入库 | 高标准农田项目 |
NZ0013 | 泸州市纳溪区龙车镇云台村土地整理项目 | 云台村 | 195.1 | 16.06 | 396.55 | 2016年-2020年 | 已入库 | 高标准农田项目 |
NZ0014 | 泸州市纳溪区护国镇大云村、瓦窑村、永江村、大雄村土地整理项目 | 大云村、瓦窑村、永江村、大雄村 | 941.72 | 72.01 | 1827.35 | 2016年-2020年 | 已入库 | 高标准农田项目 |
NZ0015 | 泸州市纳溪区护国镇德红村、沈咀村土地整理项目 | 德红村、沈咀村 | 765.6 | 60.92 | 1530.28 | 2016年-2020年 | 已入库 | 高标准农田项目 |
NZ0016 | 泸州市纳溪区护国镇洞子村、洋房村、沙田村土地整理项目 | 洞子村、洋房村、沙田村 | 744.09 | 57.04 | 1418.8 | 2016年-2020年 | 已入库 | 高标准农田项目 |
NZ0017 | 泸州市纳溪区丰乐镇天台村、大田村土地整理项目 | 天台村、大田村 | 923.01 | 68.27 | 1652.64 | 2016年-2020年 | 2017年储备 | 高标准农田项目 |
NZ0018 | 泸州市纳溪区合面镇太山村土地整理项目 | 太山村 | 312.97 | 25.02 | 660.44 | 2016年-2020年 | 2017年储备 | 高标准农田项目 |
NZ0019 | 泸州市纳溪区打古镇杜家村、徐家村、银马村土地整理项目 | 杜家村、徐家村、银马村 | 687.33 | 56.58 | 1452.93 | 2016年-2020年 | 2017年储备 | 高标准农田项目 |
NZ0020 | 泸州市纳溪区新乐镇长安村土地整理项目 | 长安村 | 217.35 | 16.17 | 404.93 | 2016年-2020年 | 新规划项目 | 高标准农田项目 |
NZ0021 | 泸州市纳溪区渠坝镇河坝村、雪龙村土地整理项目 | 河坝村、雪龙村 | 371.28 | 29.12 | 699.14 | 2016年-2020年 | 新规划项目 | 高标准农田项目 |
NZ0022 | 泸州市纳溪区龙车镇大堰村土地整理项目 | 大堰村 | 339.81 | 17.69 | 430.32 | 2016年-2020年 | 新规划项目 | 高标准农田项目 |
NZ0023 | 泸州市纳溪区大渡口镇太和村土地整理项目 | 太和村 | 187.18 | 14.08 | 349.05 | 2016年-2020年 | 新规划项目 | 高标准农田项目 |
NZ0024 | 泸州市纳溪区合面镇周咀村、胜利村土地整理项目 | 周咀村、胜利村 | 403.64 | 30.62 | 807.32 | 2016年-2020年 | 2017年储备 | 高标准农田项目 |
NZ0025 | 泸州市纳溪区打古镇普照村、会龙村、双桂村、古纯村土地整理项目 | 普照村、会龙村、双桂村、古纯村 | 915.96 | 73.1 | 1807.69 | 2016年-2020年 | 2017年储备 | 高标准农田项目 |
NZ0026 | 泸州市纳溪区新乐镇铜鼓村土地整理项目 | 铜鼓村 | 256.87 | 18.96 | 479.58 | 2016年-2020年 | 新规划项目 | 高标准农田项目 |
NZ0027 | 泸州市纳溪区丰乐镇皂角村土地整理项目 | 皂角村 | 448.61 | 33.93 | 859.23 | 2016年-2020年 | 新规划项目 | 高标准农田项目 |
NZ0028 | 泸州市纳溪区大渡口镇光明村、民强村土地整理项目 | 光明村、民强村 | 400.69 | 24.32 | 590.23 | 2016年-2020年 | 新规划项目 | 高标准农田项目 |
NZ0029 | 泸州市纳溪区打古镇兴莲村、黄桷村土地整理项目 | 兴莲村、黄桷村 | 891.53 | 61.61 | 1567.74 | 2016年-2020年 | 2017年储备 | 高标准农田项目 |
NZ0030 | 泸州市纳溪区合面镇杏花村土地整理项目 | 杏花村 | 182.92 | 14.6 | 365.14 | 2016年-2020年 | 新规划项目 | 高标准农田项目 |
NZ0031 | 泸州市纳溪区丰乐镇保安村土地整理项目 | 保安村 | 458.9 | 35.46 | 863.53 | 2016年-2020年 | 新规划项目 | 高标准农田项目 |
NZ0032 | 泸州市纳溪区打古镇松林村土地整理项目 | 松林村 | 411.37 | 30.3 | 769.29 | 2016年-2020年 | 新规划项目 | 高标准农田项目 |
NZ0033 | 泸州市纳溪区丰乐镇中华村、石通村土地整理项目 | 中华村、石通村 | 609.23 | 47.66 | 1206.04 | 2016年-2020年 | 新规划项目 | 高标准农田项目 |
合计 | 19466.72 | 1440.87 | 35781.3 |
纳溪区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项目表
单位:公顷、人、万元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范围 | 项目规模 | 安置人口 | 安置面积 | 新增耕地面积 | 节约建设用地面积 | 投资规模 | 规划年限 |
ZJ0001 | 泸州市纳溪区白节镇金田村、龙塘村、福华村、柳林村、兴桥村、皇观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 | 金田村、龙塘村、福华村、柳林村、兴桥村、皇观村 | 29.23 | 2749 | 13.75 | 0.12 | 15.48 | 4384.80 | 2016年—2020年 |
ZJ0002 | 泸州市纳溪区龙车镇阳坡村、利合村、占梯村、古楼村、云台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 | 阳坡村、利合村、占梯村、古楼村、云台村 | 28.41 | 2637 | 13.19 | 0.13 | 15.10 | 4262.16 | 2016年—2020年 |
ZJ0003 | 泸州市纳溪区护国镇沈咀村、凤仪村、德红村、东巷口村、洋房村、洞子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 | 沈咀村、凤仪村、德红村、东巷口村、洋房村、洞子村 | 27.87 | 2236 | 11.18 | 0.13 | 16.56 | 4179.83 | 2016年—2020年 |
ZJ0004 | 泸州市纳溪区大渡口镇栗木村、天堂村、玉村、坪桥村、大坳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 | 栗木村、天堂村、玉村、坪桥村、大坳村 | 28.56 | 2387 | 11.94 | 0.10 | 16.52 | 4283.69 | 2016年—2020年 |
ZJ0005 | 泸州市纳溪区白节镇青风村、七里村、团结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 | 青风村、七里村、团结村 | 28.53 | 2127 | 10.64 | 0.12 | 17.78 | 4280.04 | 2016年—2020年 |
ZJ0006 | 泸州市纳溪区打古镇黄桷村、兴莲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 | 黄桷村、兴莲村 | 28.44 | 2288 | 11.44 | 0.11 | 16.89 | 4266.03 | 2016年—2020年 |
ZJ0007 | 泸州市纳溪区大渡口镇民强村、大坪村、双龙村、民生村、银地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 | 民强村、大坪村、双龙村、民生村、银地村 | 28.86 | 2398 | 11.99 | 0.12 | 16.75 | 4328.72 | 2016年—2020年 |
ZJ0008 | 泸州市纳溪区丰乐镇石通村、沙坪村、天台村、罗东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 | 石通村、沙坪村、天台村、罗东村 | 28.84 | 2501 | 12.51 | 0.11 | 16.23 | 4326.33 | 2016年—2020年 |
ZJ0009 | 泸州市纳溪区合面镇凤平村、双凤村、太山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 | 凤平村、双凤村、太山村 | 28.49 | 2528 | 12.64 | 0.11 | 15.74 | 4273.62 | 2016年—2020年 |
ZJ0010 | 泸州市纳溪区护国镇玉龙村、双才村、应石村、长坡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 | 玉龙村、双才村、应石村、长坡村 | 28.77 | 2160 | 10.80 | 0.12 | 17.86 | 4316.13 | 2016年—2020年 |
ZJ0011 | 泸州市纳溪区龙车镇大堰村、中坝村、曹湾村、金龙村、建坝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 | 大堰村、中坝村、曹湾村、金龙村、建坝村 | 27.38 | 2191 | 10.96 | 0.12 | 16.30 | 4106.52 | 2016年—2020年 |
ZJ0012 | 泸州市纳溪区棉花坡镇棋盘村、安富村、韩桥村、高洞村、伏龙村、金凤村、龙蟠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 | 棋盘村、安富村、韩桥村、高洞村、伏龙村、金凤村、龙蟠村 | 28.65 | 2507 | 12.54 | 0.12 | 15.99 | 4297.10 | 2016年—2020年 |
ZJ0013 | 泸州市纳溪区渠坝镇立石村、天星村、九君村、联合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 | 立石村、天星村、九君村、联合村 | 29.11 | 2420 | 12.10 | 0.11 | 16.89 | 4365.89 | 2016年—2020年 |
ZJ0014 | 泸州市纳溪区上马镇团山村、云台寺村、朝龙村、大池村、八角仓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 | 团山村、云台寺村、朝龙村、大池村、八角仓村 | 29.46 | 2521 | 12.61 | 0.13 | 16.73 | 4418.67 | 2016年—2020年 |
ZJ0015 | 泸州市纳溪区天仙镇文登村、银罗村、紫阳村、兴长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 | 文登村、银罗村、紫阳村、兴长村 | 28.88 | 2817 | 14.09 | 0.13 | 14.67 | 4332.00 | 2016年—2020年 |
ZJ0016 | 泸州市纳溪区白节镇高隆村、鱼湾村、玉水村、加鱼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 | 高隆村、鱼湾村、玉水村、加鱼村 | 29.93 | 2866 | 14.33 | 0.11 | 15.49 | 4489.70 | 2016年—2020年 |
ZJ0017 | 泸州市纳溪区打古镇古纯村、双桂村、普照村、会龙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 | 古纯村、双桂村、普照村、会龙村 | 28.55 | 2341 | 11.71 | 0.11 | 16.74 | 4282.86 | 2016年—2020年 |
ZJ0018 | 泸州市纳溪区大渡口镇象鼻村、共和村、鹿羊村、红联村、青龙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 | 象鼻村、共和村、鹿羊村、红联村、青龙村 | 28.71 | 2589 | 12.95 | 0.13 | 15.64 | 4307.00 | 2016年—2020年 |
ZJ0019 | 泸州市纳溪区合面镇胜利村、马桥村、新正村、新设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 | 胜利村、马桥村、新正村、新设村 | 27.66 | 1917 | 9.59 | 0.11 | 17.96 | 4148.46 | 2016年—2020年 |
ZJ0020 | 泸州市纳溪区护国镇农民村、伏金村、龙沟村、黄花村、高桥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 | 农民村、伏金村、龙沟村、黄花村、高桥村 | 29.55 | 2095 | 10.48 | 0.12 | 18.95 | 4432.68 | 2016年—2020年 |
ZJ0021 | 泸州市纳溪区龙车镇塘口村、长寿村、玛瑙村、芦花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 | 塘口村、长寿村、玛瑙村、芦花村 | 29.43 | 2504 | 12.52 | 0.13 | 16.77 | 4413.96 | 2016年—2020年 |
ZJ0022 | 泸州市纳溪区上马镇桐梓村、太平村、江田村、黄桷坝村、海蚌槽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 | 桐梓村、太平村、江田村、黄桷坝村、海蚌槽村 | 29.60 | 2154 | 10.77 | 0.11 | 18.72 | 4439.93 | 2016年—2020年 |
ZJ0023 | 泸州市纳溪区天仙镇牟观村、将军村、观音村、黄家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 | 牟观村、将军村、观音村、黄家村 | 28.50 | 2115 | 10.58 | 0.10 | 17.82 | 4274.40 | 2016年—2020年 |
ZJ0024 | 泸州市纳溪区白节镇回虎村、高峰村、赵坪村、来龙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 | 回虎村、高峰村、赵坪村、来龙村 | 29.70 | 2540 | 12.70 | 0.13 | 16.87 | 4454.40 | 2016年—2020年 |
ZJ0025 | 泸州市纳溪区打古镇杜家村、徐家村、银马村、云回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 | 杜家村、徐家村、银马村、云回村 | 29.87 | 2455 | 12.28 | 0.12 | 17.48 | 4480.89 | 2016年—2020年 |
ZJ0026 | 泸州市纳溪区大渡口镇太和村、双河村、金竹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 | 太和村、双河村、金竹村 | 28.87 | 2803 | 14.02 | 0.12 | 14.74 | 4331.04 | 2016年—2020年 |
ZJ0027 | 泸州市纳溪区合面镇郑河村、四平村、云地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 | 郑河村、四平村、云地村 | 29.94 | 2232 | 11.16 | 0.11 | 18.67 | 4491.24 | 2016年—2020年 |
ZJ0028 | 泸州市纳溪区护国镇朝阳村、新屋基村、骑龙村、铜印村、凤凰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 | 朝阳村、新屋基村、骑龙村、铜印村、凤凰村 | 28.77 | 2290 | 11.45 | 0.11 | 17.20 | 4314.90 | 2016年—2020年 |
ZJ0029 | 泸州市纳溪区打古镇龙古村、新阳村、松林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 | 龙古村、新阳村、松林村 | 28.55 | 2250 | 11.25 | 0.11 | 17.20 | 4282.65 | 2016年—2020年 |
ZJ0030 | 泸州市纳溪区合面镇河坎村、杏花村、大石村、石灵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 | 河坎村、杏花村、大石村、石灵村 | 30.33 | 2692 | 13.46 | 0.12 | 16.75 | 4549.77 | 2016年—2020年 |
ZJ0031 | 泸州市纳溪区护国镇沙田村、插旗村、石柱村、藕花村、大雄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 | 沙田村、插旗村、石柱村、藕花村、大雄村 | 28.51 | 2518 | 12.59 | 0.12 | 15.79 | 4275.99 | 2016年—2020年 |
ZJ0032 | 泸州市纳溪区打古镇独树村、丹桂村、白云村、紫微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 | 独树村、丹桂村、白云村、紫微村 | 29.06 | 2537 | 12.69 | 0.11 | 16.26 | 4358.40 | 2016年—2020年 |
ZJ0033 | 泸州市纳溪区护国镇瓦窑村、大云村、永江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 | 瓦窑村、大云村、永江村 | 30.00 | 2626 | 13.13 | 0.13 | 16.73 | 4499.39 | 2016年—2020年 |
合计 | 954.99 | 79991 | 399.96 | 3.87 | 551.28 | 143249.15 |
(三)土地整治保障措施
1、坚持科学规划,统筹优化布局
在全省美丽乡村建设精神的指引下,纳溪区按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的标准和“布局优化、质量强化、配套深化、卫生洁化、村庄绿化、环境美化”的要求,结合纳溪区村庄布局规划,开展新农村综合体的整体规划设计,统筹考虑、合理确定村庄规模,编制新村住房、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相关规划,完善幸福美丽新村综合体布局。
2、强化项目管理,夯实工作基础
抓好项目立项、施工等工作。一是严把“设计关”,充分调查研究并征求项目区群众意见,避免出现脱离实际,工程效能差的设计成果;二是严把“施工关”,严格关键环节控制,强化施工过程监督,确保工程质量;三是严把“监理关”,发挥监理队伍专业技能,督促施工队伍照图施工,工序完整,质量优良;四是严把“资金关”,对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户管理、单独核算;五是严把“执法关”。复垦建设用地必须复垦为耕地,按耕地用途使用,节约的建设用地必须控制在核定的节约额之内,建设新区用地按规定供地政策供地。
3、加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管理
对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的立项审核、规划设计和项目实施进行统一组织和管理,引导和规范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活动,做到按规划确定项目,按项目进行管理,按设计组织施工,按进度拨付资金,按规程检查验收。
4、细化方案,统筹推进
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加强对废弃的农村院落、道路、田土坎、沟渠等的土地整理,以及结合集中安置区做好项目建设规划设计。科学考虑耕作半径,加强集中安置区选择的合理性,规划、完善配套设施。
依法搞好土地流转,积极探索土地承包、入股等形式,促进土地向规模化经营集中;健全社会保障制度,通过办理养老保险、优先吸纳就业、积极开展扶贫助困等形式的工作,促进农民生产生活水平提高,促进农用地整理和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工作。
5、注重整合资源,发挥集聚效应
整合有关部门的项目、资金和人力物力,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共用平台”的原则,进一步整合资源,集中力量打好组合拳,促进项目出成效。
6、强化资金筹措,积极探索创新
建立土地综合整治多元化投资模式,筹措所需资金。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制定优惠政策,引入社会资金,进行市场化运作。鼓励单位、个人投资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挖潜项目。
八、土地用途分区
(一)基本农田保护区
1、区域分布
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对耕地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土地区域,主要分布于纳溪区各乡镇,是我县基本农田较为集中的区域。根据全域基本农田划定初步成果,纳溪区共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38638公顷。
2、管制规则
1)严格控制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基本农田转变用途。基本农田划定后,应落实到地块和农户,登记造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或者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需要占用基本农田的,必须报经国务院批准。
2)经国务院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所在乡镇政府应当补充划定与所占基本农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补充划定的,由纳溪区人民政府在全区内调剂补充。
3)禁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城镇、村镇、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建设;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或擅自挖沙、采石、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等活动。
4)在利用基本农田从事农业产生时,鼓励合理施肥,保持和培肥地力;严禁基本农田的闲置或弃耕撂荒。
5)鼓励区内的其他用地转为农业性生产用地或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用地。
6)划入基本农田的可调整地类,在管理上视为基本农田。
(二)一般农地区
1、区域分布
各个乡镇均有一定分布。包括除基本农田外的一般耕地,园地及其他农用地。一般耕地主要分布在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周围和附近,但土地利用条件较基本农田差,多为地形起伏较大的耕地,地块分散,坡度较大,土层较薄,多数为中低产田土。在规划期内加大投入,通过整理,使耕地的质量和生产条件逐步改善,纳溪区共划定一般农地区14151公顷。
2、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及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控制区内农田转变用途,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
2)切实保护耕地。非农业建设可以利用其他土地的,原则上不得占用耕地;确实要占用耕地的,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批,并按照规定坚决执行“占一补一”的原则或收缴相应的耕地开垦费用。
3)大力开展土地整理和复垦。结合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治理,归并小块农田,调整沟渠和农村道路,减少田土坎等非耕地;抓好废弃地的复垦。将土地整理复垦与中低产田土的改造相结合,在提高耕地质量的同时,扩大耕地的有效面积。
4)禁止耕地的闲置和弃耕撂荒,严禁人为污染耕地。
5)鼓励区内的其他用地转为农业性生产用地或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用地。
(三)林业用地区
1、区域分布
林业用地区是指发展林业和改善生态环境需要划定的土地区域。包括现有的有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迹地和苗圃;已列入生态建设规划的造林地;规划确定为林业使用的宜林后备土地资源;以及上述土地范围内其他类型的零星土地。
根据纳溪区林业规划,纳溪区林业用地区主要位于白节镇、天仙镇,打古镇。本轮规划调整完善纳溪区划定的林业用地区为50646公顷。
2、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提供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保护和林业生产及其他服务设施使用,不得擅自转变用途。
2)控制区内的耕地改变用途的,除改善生态环境、少量进行退耕还林外,不得擅自将耕地改为建设用地。
3)严禁各类建设用地非法占用天然森林、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
4)加强林地管理,严禁乱砍乱伐。
5)鼓励将区内影响生态环境和林业生产的其他用地,调整为农用地。
6)保护区内自然和人文景观,景观附近土地必须服从景观保护需要,严格执行保护区总体规划与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1、区域分布
本用地区包括城市建设用地,城镇建设用地和工业园区用地,主要集中在城区所在棉花坡镇与新乐镇范围内。城市建设用地包括纳溪区城区与工业园区;城镇建设用地则分散于其余10个小城镇。区内还包括少量的村庄和交通用地等其他用地,纳溪区共划定城镇村建设用地区7556公顷。
2、管制规则
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及村庄建设建设。应按全区社会经济发展和布局的需要,土地利用严格与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根据城镇的性质和功能来配置各类用地同时为村庄居民住宅、乡(镇)村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建设提供用地。
2)城镇建设应当充分利用城镇的现有建设用地和空闲地,严禁土地资源的闲置和浪费。大型工业项目应当作好前期论证,严格执行用地审批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乡镇企业的发展应当与小城镇的用地布局相结合,以提高土地利用率。
3)本区内的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以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废弃撂荒土地,应尽快进行复垦。
4)保护和改善城镇生态环境,禁止建设占用规划确定的永久性绿地和基本农田。
(五)独立工矿区
1、区域分布
本区主要包括独立于城镇建设用地区和村镇建设用地区之外的工矿建设用地,面积不大,分布零散,护国镇分布相对较多,纳溪区共划定独立工矿区101公顷。
2、管制规则:
本用地区域土地利用管制规则主要是:
1)区内的土地主要用于工矿生产建设以及直接为工矿生产服务使用。
2)在使用本区土地时,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行业用地定额标准,本着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科学合理的安排各类、各项建设用地。
3)提倡集中布局,鼓励区内工矿企业向工业园区、城镇建设用地区与村镇建设用地区集中。
4)严格用地审批制度,严禁擅自占用区内的农田。对生产建设中造成破坏的土地应当及时复垦。
(六)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本区指为保护生态环境划定的土地区域。主要涉及长江流域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面积710公顷。本用地区全部分布在大渡口镇、新乐镇、棉花坡镇。
本用地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主要是:
(一)区内土地主要用于保护生态环境;
(二)区内与生态环境保护不适宜的土地用途,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
(三)不得占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土地进行新的生产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
(七)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
本区指为保护自然与文化遗产划定的土地区域。主要涉及天仙硐自然保护区范围,面积318公顷。本用地区全部分布在天仙镇和渠坝镇。
本用地区土地用途管制规则主要是:
(一)区内土地主要用于保护自然环境;
(二)区内与自然环境保护不适宜的土地用途,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
九、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关于建设用地布局分区的要求,建设用地布局区分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四个分区。
(一)允许建设区管制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是规划期内新增城镇、工矿、村庄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也是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到空间上的预期用地区域,允许建设区应涵盖规划期内将保留的现状建设用地和规划新增的建设用地,划分为城镇、村庄、工矿等不同类型。本区允许建设区划定的面积合计7656公顷。
(二)有条件建设区管制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扩展边界以内的范围。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的布局调整。在特定条件下,该区土地可承接行政辖区范围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周转指标新增用地安排。本区划定面积合计2509公顷。
(三)限制建设区管制
限制建设区是除允许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以外的所有区域,面积共103828公顷。
(四)禁止建设区管制
本区域是指规划期内具有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价值,必须禁止各类建设开发的区域。主要涉及大渡口镇、新乐镇、棉花坡镇,面积1027公顷。
十、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管制
(一)中心城区空间布局
一是,拓展城市发展空间,继续坚持城市向东发展战略,加快40平方公里长江湿地新城建设,其中纳溪片区占30平方公里。按照“一带、一廊、四组团”(“一带”为长江自然生态带,“一廊”为长江倒流河湿地公园生态廊道,“四组团”包括倒流河北部组团、倒流河南部组团、五顶山组团(含麒麟组团)、邻玉组团)的总体布局,打造以城市湿地为特色的产业分工合作、生活宜居休闲、功能复合互补的纳溪新城区。争取到2020年,初步完成长江湿地新城纳溪片区主体工程(包括倒流河北部组团和五顶山组团),建成川滇黔渝结合部生态型新型城镇化的标杆和典范,打造泸州未来发展新中心、川南经济区重要增长极。二是,加快实施旧城改造。推进七化建卫生队、麻柳沱、皮化厂等棚户区改造。加快老旧房屋综合整治,重点对基础设施较差、安全设施较差、人居环境较差的裙房卡口、城中村和城边村等危旧房实施改造。力争到2020年,基本完成全区旧城及棚户区改造工作。
(二)中心城区用地规模
至2020年,中心城区的规划控制范围总面积8059公顷,涉及新乐镇、棉花坡镇所辖的行政区划的部分范围。规划期内,以中心城区现状规模为基础,结合纳溪区区域总体规划确定纳溪区中心城区用地布局,落实本次规划调整完善新增用地指标。
预测到2020年纳溪区中心城区人口达13万人,按照人均城镇用地面积101平方米进行用地安排。2015—2020年,中心城区新增城乡建设用地规模322.67公顷。
(三)中心城区净增建设用地指标布局
按市上下达我区净增建设规模525公顷,统筹预留独立选址重点项目用地空间70公顷(交通、水利、能源等独立选址);中心城区新增城乡建设用地的规模322.67公顷。为保证区域重点项目发展,主要将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布局在长湿新城、西部绿色智能住宅产业园、化工园区、石龙岩码头、静脉产业园以及竹产业园,除此之外,还在重点项目区域内布置一定范围的有条件建设区,以承接行政辖区范围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周转指标。
(四)中心城区管制分区
1、允许建设区
按照有利发展、保护资源、保护环境的要求,在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价基础上,结合城市净增建设用地及部分交通水利建设项目用地规模,划定纳溪区允许建设区面积2221公顷。
2、有条件建设区
在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外,按照保护资源和环境、有利于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避让优质耕地和重要的生态环境用地以及城市绿地划定有条件建设区,共划定有条件建设区2167公顷。
3、限制建设区
该区总面积3477公顷,包括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线内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的其他区域。
4、禁止建设区
该区总面积193公顷,包含中心城区长江流域以及水源地一级保护区。
十一、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
纳溪区在规划期内安排交通、能源、水利、环保、电力、其他建设等五个方向的重点建设项目,拟定实施重点建设项目共计87项,其中交通45项、水利17项、电力4项、旅游9项、其他12项。
(一)交通项目
纳溪区在规划期内安排泸渝高速棉花坡互通连接线、大渡口长江大桥及连接线、泸州至遵义客专泸州段、沿江铁路宜宾-泸州-重庆段、泸贵高速公路(泸州-古蔺-金沙高速公路)、G246线(原S308)泸州至纳溪大渡口、G321纳福港城大道、G321线延伸段(泸县福集至隆昌,纳溪至渠坝)、G353线(原S307)泸州至江北段(宜宾界)、G546线纳溪区机场口至合江九支镇(贵州界)、S311线纳溪区合面镇至打古镇(合江界)、S439线改建工程、河东长江大桥及连接线、河边上大桥及连接线、梅子沟大桥及连接线、乐道子大桥及连接线、丝厂大桥及连接线等交通项目。
(二)水利项目
纳溪区在规划期内安排玉水水库、云回水库、河坝水库、全区水文站项目、纳溪区马庙水库中型灌区配套改造省级试点项目等水利项目。
(三)电力项目
纳溪区在规划期内安排35kV纳溪合面变电站、上马海蚌槽水电站、渠坝水电站、其余全区输变电工程电力项目。
(四)旅游项目
纳溪区在规划期内安排天仙硐文化生态旅游园区、云溪温泉度假区、梦里水乡、黄龙湖旅游区开发项目、中国酒镇酒庄旅游区创建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护国运动文化园区旅游项目。
(五)其他项目
纳溪区在规划期内安排全区养老服务项目、全区殡葬服务项目、全区公安基层派出所项目、全区异地扶贫搬迁安置聚居点、全区现代农业项目配套设施项目、全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全区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全区脱贫攻坚乡镇村教育、卫生等扶贫项目、全区农房及中心村建设项目、全区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全区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工程、全区其他民生项目等其他项目。
十二、本轮规划对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本轮规划实施以来在坚持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的原则下,充分衔接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利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用地管制分区功能,通过合理的建设用地布局,协调了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的空间位置关系上的矛盾,缓解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冲突,在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控制湿地有林地等生态资源利用和保障退耕还林等措施对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风景名胜区保护、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地质灾害治理、基本农田的保护、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农田生态环境保护和土壤污染防治产生了重大指导和保障作用。
(一)对构筑长江上游生态屏障起到了重大作用
在本轮规划中纳溪区林地面积从2014年的50207公顷增加到2020年50986公顷,增加779公顷;根据纳溪区林业局印发“三规划一方案”,总体规划十三五纳溪林业发展。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44.33%,极大改善生态环境,增加森林资源储备。本轮规划通过基本农田调整完善和耕地保有量的调整有效的保证了退耕还林计划,对构筑长江上游生态屏障起到重大作用。
(二)推进土地生态建设和国土整治,对防治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起到了积极作用
本轮规划加强对林地、草地、水域等基础性生态用地的管护,充分发挥耕地、园地等农地的生态作用,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开展水土保持工程,实施系列生态恢复工程,治理和恢复受损生态环境。
(三)加强耕地保护,提高土地利用综合效益
本轮规划安排纳溪区至2020年通过土地开发整理义务补充耕地480公顷。
通过“金土地”工程,采取土地整理复垦工程措施,提升土壤有机质,改善土壤质地和酸碱度,增厚土壤耕作层,提高耕地粮食生产能力。配套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实施耕地地力建设,推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国家粮食安全提供用地保障。
(四)加强农田生态环境保护与土壤污染防治
开展全区土壤污染调查和超标耕地综合治理,依法调整污染严重且难以修复的耕地,合理使用农药、化肥,防治农用薄膜对耕地的污染,加强农业废土地的的综合治理与利用。
(五)重点保障生态工程建设,减少环境污染
随着全区经济的发展,环境污染有所增加,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针对不同区域、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对待,在城市建设完善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提高工业污水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在农村结合“三改”,推行污水处理厂集中建设和垃圾中转站等措施中本轮规划给予高度保障,特别是对改善农村环境面貌产生了积极影响。
长江上游干流泸州段防洪治理工程、纳溪区倒流河防洪治理工程等大型水利工程的建设对纳溪内防洪、灌溉和调节生态环境产生了有利影响。
(六)减少重大工程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科学规划布局重大项目,坚持避让生态敏感和生态脆弱区,尽量避免对生态环境产重大破坏和不可逆的影响,坚持“设计上最大限度的保护、施工中最小程度的破坏和建设中最大程度的恢复”的原则和以人为本的观念,将环保理念贯穿于设计、施工、养护全过程,最大限度的保护和恢复生态原貌。减少重大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七)加强地质灾害防护与治理
近年来我区经济保持较快的发展势头,固定产投资大幅度增加,修路切坡、建筑切坡、矿山开采、坡地开发等人类活动明显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于地质灾害的防护与治理作用进一步凸显。只有从合理的土地利用规划入手,限制土地利用行为,承担水土保持的责任,才能有效地防范地质灾害或将地质灾害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通过土地规划限制等“软”措施减少地质发生
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时间、规模和方式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使得我们对地质灾害的认能力不足。在国际减灾战略已从工程性“硬”措施转向土地规划限制等“软”措施,其中通过土地规划来限制灾害地区的土地开发行为是最重要的手段。国际经验表明,滑坡风险控制的最有效手段是土地利用规划限制,即通过土地利用规划手段来限制土地开发行为。
2、强化土地利用规划在地质灾害防护与治理的法律地位
2003年5月国务院颁布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确定了在建设用地审批和土地规划在地质灾害评估制度的法律地位。要求在建设项目审批中需要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在土地利用规划中重点考虑地质灾害风险问题。通过严格的土地利用规划和土地审批制度,避免了因工程选址不当和不恰当的工程活动诱发地质灾害,是防治地质灾害的有效手段
纳溪区政府非常重视地质灾害管理的法制建设,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并认真执行《泸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泸州市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全面贯彻落实汛期值班、险情巡查、灾情速报等制度。通过法制手段确立了土地利用规划和土地审批政策,将地质灾害防御管理政策的制定放在了重要地位,并为其实施提供了法律保障。
3、注重与地质灾害填图和区划相衔接
提供地质灾害风险管理决策信息最主要、最直接的手段是开展地质灾害编目和填图工作。本轮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完善充分以此为依据合理土地利用布局,后期土地利用管理和土地审批也将以地质灾害填图和区划为依据,严格把关,避让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土地利用规划对地质灾害调查评价成果的分利用,是有效地减轻地质灾害的重要保障。
4、突出土地利用规划对地质灾害防护与治理工程用地的保障作用
本轮规划调整完善,充分衔接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对于本规划涉及重大治理工程用地予以优先安排和充分保障。
(八)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多措并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a、实施大气环境质量达标管理
制定纳溪区大气环境质量达标规划,以颗粒物污染防治为重点实施多污染物协同治理,全面推进工业企业达标排放,加大小微企业治理力度,大力控制燃煤污染推进能源清洁化,车油路同步综合防控机动车污染,深化中心城区扬尘污染防治,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和重污染天气应对,确保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逐年改善,到2020年二氧化硫、一氧化碳达标,二氧化碳、臭氧浓度保持稳定力争改善,细颗粒物浓度降低。
b、分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各乡镇配合泸州市、纳溪区城市大气环境质量达标工作,制定专项方案,明确重点任务、重点工程和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以PM2.5治理为重点,加快燃煤锅炉整治,强化城市扬尘污染控制,大力实施重点工业行业治污减排,加强秸秆禁烧管控,纳溪区加快化工、水泥、粘土砖瓦等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到2020年,纳溪区PM2.5浓度降低22%以上。
c、加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健全区域联防联控协作机制。深化与川南城市群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长效机制,推进区域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环评会商、协调预警。加强环保、气象部门,以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为重点,完善会商与应急联动机制。
2、精准发力提升水环境质量
a、优先保护饮用水源
推进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分类划定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2017年底前完成城乡所有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推进分散式饮用水源保护范围划分。完善城乡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标牌、隔离防护等设施建设,加快规范化建设进程,到2020年辖区内所有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新、改、扩建水源地优化选址,水源保护区的划分、标志建设、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与饮水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
加强水源地综合整治。实施农村供水工程提质增效,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深入实施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全面清理保护区内违法设施和排污口,未稳定达标饮用水源地需完善后续水厂深度处理工艺,确保供水安全,并制定专项整治方案限期改善水质。同时,加强水质监测与信息公开。提升水质监测和预警能力,定期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强化有毒有害物质管控。
b、实施断面水质目标管理
统筹水陆环境管理,完善水环境生态功能区划,建立完善流域、控制区、控制单元三级水环境管理体系。实施分类管理,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的控制单元,制定已达标水体保护方案,采取污染治理、水生态保护和风险防范综合措施,确保水质不退化;水质达不到Ⅲ类的断面,制定达标方案,采取综合措施大幅削减控制单元内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快水质改善进程。开展重点小流域环境状况和治污成效评估考核。
c、加强重点流域综合整治
加强良好水体保护。以永宁河水体为重点,严格控制水污染物排放量大和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的产业布局,推进乡镇、居民聚居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维护良好水质。
d、全面排查区建成区水环境状况,建立黑臭水体清单。以水质改善为核心目标,削减排放总量和增加生态流量,采取截污纳管、疏浚清淤、自流活水、生态修复等综合整治工程,系统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
3、分类防治土壤污染
a、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定期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2020年底前掌握涉重金属行业、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场地及其周边土壤污染状况,建立污染场地清单数据库。加强石化化工生产、电子废物拆解、废旧塑料回收、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历史遗留尾矿等土壤环境问题集中区域风险排查,建立风险源管控名录。
b、实施农用地分类管控
划定土壤环境质量类别。2020年底前完成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根据土壤污染程度,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分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
控制农业生产过程土壤污染。强化农用地周边涉重金属、有毒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建设项目的准入约束,严格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从严控制污水灌溉和污泥农用。
c、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
建立建设用地调查评估制度,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负面清单。2017年起对已收回和拟收回的石油加工、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以及拟改变用途为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
d、有限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责任主体灭失或责任主体不明确的,需依法承担相关责任。有限开展污染耕地、矿山迹地和拟开发建设居住、商业、学校、医疗等项目污染地块的治理修复,持续开展纳溪区境内矿山迹地治理修复。
纳溪区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
指标 | 规划基期年 | 原规划目标 | 调整后目标 | 指标属性 |
总量指标(单位:公顷) | ||||
耕地保有量 | 41736 | 38600 | 39933 | 约束性 |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 32520 | 32490 | 32490 | 约束性 |
园地 | 3183 | 2050 | 3183 | 预期性 |
林地 | 50207 | 48264 | 50986 | 预期性 |
牧草地 | 0 | 0 | 0 | 预期性 |
建设用地总规模 | 8478 | 8644 | 9003 | 预期性 |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 7183 | 7128 | 7638 | 约束性 |
城镇工矿用地 | 2233 | 2185 | 2682 | 预期性 |
增量指标(单位:公顷) | ||||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 - | 1647 | 630 | 预期性 |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 - | 1481 | 515 | 预期性 |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 - | 917 | 473 | 约束性 |
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义务量 | - | 1410 | 480 | 约束性 |
效率指标(单位:平方米) | ||||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 - | - | 105 | 约束性 |
注: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可在公制单位后标注亩或万亩。 |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
地类 | 规划调整基期年(2014年) | 规划目标年 | 规划期间面积增减 | ||||
面积 | 比重(%) | 面积 | 比重(%) | ||||
土地总面积 | 115019.67 | 100.00% | 115019.67 | 100.00% | 0.00 | ||
农用地 | 耕地 | 41735.75 | 36.29% | 39933.33 | 34.72% | -1802.42 | |
园地 | 3183.44 | 2.77% | 3183.44 | 2.77% | 0.00 | ||
林地 | 50206.73 | 43.65% | 51508.75 | 44.78% | 1302.02 | ||
牧草地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其他农用地 | 8982.01 | 7.81% | 8974.71 | 7.80% | -7.30 | ||
农用地合计 | 104107.93 | 90.51% | 103600.23 | 90.07% | -507.70 | ||
建设用地 | 城乡建设用地 | 城镇用地 | 2133.19 | 1.85% | 2582.19 | 2.24% | 449.00 |
农村居民点 | 4949.88 | 4.30% | 4955.88 | 4.31% | 6.00 | ||
采矿用地 | 100.15 | 0.09% | 100.15 | 0.09% | 0.00 | ||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小计 | 7183.22 | 6.25% | 7638.22 | 6.64% | 455.00 | ||
交通水利用地 | 1262.38 | 1.10% | 1332.38 | 1.16% | 70.00 | ||
其他建设用地 | 32.41 | 0.03% | 32.41 | 0.03% | 0.00 | ||
建设用地合计 | 8478.01 | 7.37% | 9003.01 | 7.83% | 525.00 | ||
其他土地 | 水域 | 2312.96 | 2.01% | 2296.03 | 2.00% | -16.93 | |
自然保留地 | 120.77 | 0.10% | 120.40 | 0.10% | -0.37 | ||
其他土地合计 | 2433.73 | 2.12% | 2416.43 | 2.10% | -17.30 |
纳溪区各乡(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 | ||||||||
单位:公顷 | ||||||||
乡镇名称 | 基本农田保护区 | 一般农地区 | 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 独立工矿区 |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 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 | 林业用地区 | 其他用地区 |
安富街道 | 0 | 0 | 205.88 | 0 | 54.09 | 0 | 0 | 17.81 |
永宁街道 | 0 | 60.29 | 663.44 | 0.89 | 54.25 | 0 | 12.02 | 46.85 |
大渡口镇 | 3160.08 | 1211.34 | 769.43 | 5.74 | 214.42 | 0 | 7167.03 | 453.79 |
护国镇 | 6256.8 | 2612.31 | 848.85 | 20.13 | 17.39 | 0 | 7341.85 | 489.81 |
打古镇 | 4992.63 | 923.26 | 473.53 | 6.7 | 18.95 | 0 | 6830.12 | 119.77 |
上马镇 | 3560.02 | 1038.38 | 425.32 | 8.88 | 11.94 | 0 | 5360.23 | 298.33 |
合面镇 | 4145.89 | 500.33 | 510.34 | 4.02 | 29.26 | 0 | 3601.09 | 119.83 |
新乐镇 | 951.78 | 1410.99 | 554.45 | 16.12 | 225.86 | 0 | 1063.54 | 380.04 |
丰乐镇 | 3489.84 | 1199.35 | 486.51 | 4.8 | 14.36 | 0 | 2934.98 | 79.38 |
白节镇 | 4138.88 | 949.58 | 556.03 | 4.99 | 14.15 | 0 | 6632.95 | 172.36 |
天仙镇 | 1824.15 | 778.46 | 288.9 | 1.26 | 10.09 | 236.61 | 3496.45 | 125.86 |
渠坝镇 | 1470.14 | 659.28 | 254.24 | 6.92 | 9.44 | 80.95 | 1766.95 | 255.32 |
龙车镇 | 3182.98 | 706.62 | 418.46 | 5.36 | 35.63 | 0 | 2787.74 | 81.08 |
棉花坡镇 | 1464.48 | 2100.84 | 1100.2 | 14.69 | 0 | 0 | 1650.78 | 266.05 |
合计 | 38637.67 | 14151.03 | 7555.58 | 100.5 | 709.83 | 317.56 | 50645.73 | 2906.28 |
纳溪区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情况表 | ||||||||||||||
单位:公顷 | ||||||||||||||
基期耕地面积 | 规划期间补充耕地面积 | 规划期间减少耕地面积 | 规划期间净增(+)减(-) | 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 |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 |||||||||
增加合计 | 土地整理 | 土地复垦 | 土地开发 | 其他 | 减少合计 | 建设占用 | 灾毁 | 其他 | ||||||
规划目标年 | 41735.75 | 511.31 | 508.57 | 2.74 | 0.00 | 0.00 | 2313.73 | 473.00 | 0.00 | 1840.73 | -1802.42 | 39933.33 | 32490.00 | |
年均增减 | —— | 85.22 | 84.76 | 0.46 | 0.00 | 0.00 | 385.62 | 78.83 | 0.00 | 306.79 | -300.40 | —— | —— |
注:土地综合整治规模与耕地保护规模均为规划预期值。
单位:公顷 | |||||||||
项目类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性质 | 建设年限 | 项目用地(公顷) | 涉及乡(镇) | 备注 | ||
总规模 | 其中新增建设用地 | 其中占耕地 | |||||||
交通类 | 1 | 泸渝高速棉花坡互通连接线 | 新建 | 2018-2020 | 11.00 | 10.00 | 7.50 | 棉花坡镇 | |
2 | 大渡口长江大桥及连接线 | 新建 | 2017-2020 | 7.00 | 6.50 | 4.88 | 大渡口镇 | ||
3 | 泸州至遵义客专泸州段 | 新建 | 2021-2026 | 1.22 | 1.10 | 0.83 | 纳溪区 | ||
4 | 沿江铁路宜宾-泸州-重庆段 | 新建单线、客货共线 | 远期规划 | 0.55 | 0.50 | 0.38 | 大渡口镇、新乐镇、棉花坡镇等乡镇 | ||
5 | 泸贵高速公路(泸州-古蔺-金沙高速公路) | 新建 | 2018-2020年 | 1.66 | 1.50 | 1.13 | 丰乐镇、白节镇、打古镇等乡镇 | ||
6 | G246线(原S308)泸州至纳溪大渡口 | 改建 | 2016-2019 | 1.22 | 1.10 | 0.83 | 新乐镇、大渡口镇 | ||
7 | G321纳福港城大道 | 续建 | 2016-2020 | 1.66 | 1.50 | 1.13 | 相关乡镇 | ||
8 | G321线延伸段(泸县福集至隆昌,纳溪至渠坝) | 改建 | 2018-2019 | 1.44 | 1.30 | 0.98 | 相关乡镇 | ||
9 | G353线(原S307)泸州至江北段(宜宾界) | 改建 | 2017-2019 | 1.22 | 1.10 | 0.83 | 相关乡镇 | ||
10 | G546线纳溪区机场口至合江九支镇(贵州界) | 改建 | 2016-2019 | 7.74 | 7.00 | 5.25 | 棉花坡镇、丰乐镇、白节镇 | ||
11 | S311线纳溪区合面镇至打古镇(合江界) | 新改建 | 2017-2019 | 1.11 | 1.00 | 0.75 | 相关乡镇 | ||
12 | S439线改建工程 | 改建 | 2016-2019 | 3.54 | 3.20 | 2.40 | 相关乡镇 | ||
13 | 河东长江大桥及连接线 | 新建 | 2017-2020 | 2.99 | 2.70 | 2.03 | 永宁街道 | ||
14 | 河边上大桥及连接线 | 新建 | 2017-2020年 | 2.76 | 2.50 | 1.88 | 棉花坡镇、天仙镇 | ||
15 | 梅子沟大桥及连接线 | 新建 | 2017-2020年 | 2.54 | 2.30 | 1.73 | 新乐镇、棉花坡镇 | ||
16 | 乐道子大桥及连接线 | 新建 | 2017-2020年 | 2.32 | 2.10 | 1.52 | 护国镇 | ||
17 | 丝厂大桥及连接线 | 新建 | 2017-2020年 | 3.04 | 2.60 | 1.95 | 新乐镇、永宁街道 | ||
水利 | 18 | 玉水水库 | 续建 | 2015-2020年 | 3.89 | 3.50 | 2.63 | 白节镇皇观村 | |
19 | 云回水库 | 续建 | 2015-2020年 | 3.33 | 3.00 | 2.25 | 打古镇、白节镇 | ||
20 | 河坝水库 | 续建 | 2015-2020年 | 3.33 | 3.00 | 2.25 | 龙车镇 | ||
21 | 全区水文站项目 | 新建 | 2015-2020年 | 2.22 | 2.00 | 1.50 | 全区涉及河流乡镇 | ||
22 | 纳溪区马庙水库中型灌区配套改造省级试点项目 | 续建 | 2017-2020 | 2.22 | 2.00 | 1.50 | 纳溪区 | ||
合 计 | 68.00 | 61.50 | 46.13 |
纳溪区重点项目表(市级) | |||||||||
单位:公顷 | |||||||||
项目类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性质 | 建设年限 | 项目用地(公顷) | 涉及乡(镇) | 备注 | ||
总规模 | 其中新增建设用地 | 其中占耕地 | |||||||
交通类 | 1 | 科教城骨干道路 | 新建 | 2016-2020年 | 49.00 | 44.00 | 33.00 | 棉花坡镇 | |
2 | 二环路(纳溪段) | 新建 | 2017-2019 | 5.56 | 5.00 | 3.75 | 棉花坡镇 | ||
3 | 纳溪白节至打古至叙永向林至水尾至古蔺桂花公路 | 改造 | 2017-2019 | 0.78 | 0.70 | 0.53 | 白节镇、打古镇 | ||
4 | 泸州港纳溪港区石龙岩码头 | 新建 | 2017-2020年 | 0.89 | 0.80 | 0.60 | 新乐镇 | ||
5 | 纳溪区公铁水联运物流园区 | 新建 | 2016-2020年 | 0.67 | 0.60 | 0.41 | 纳溪区 | ||
6 | 全区其余港口码头新改建工程 | 新改建 | 2017-2020年 | 0.54 | 0.50 | 0.34 | 纳溪区 | ||
7 | 全区其余国、省、县、乡干道新改建工程 | 新改建 | 2016-2020年 | 0.67 | 0.60 | 0.45 | 全区所有乡镇 | ||
8 | 全区市农村路网新、改、扩建工程 | 新改建 | 2016-2020年 | 0.89 | 0.80 | 0.60 | 全区所有乡镇 | ||
水利 | 9 | 凤凰湖综合治理水生态文明建设项目(马庙水库与野鹿溪河连通工程) | 新建 | 2017-2018 | 1.67 | 1.50 | 1.13 | 纳溪区 | |
10 | 倒流河综合治理水生态文明建设连通工程(一期) | 新建 | 2018-2019 | 1.67 | 1.50 | 1.13 | 纳溪区 | ||
11 | 长江上游干流泸州段防洪治理工程 | 新建 | 2017-2018 | 1.67 | 1.50 | 1.13 | 纳溪区 | ||
电力 | 12 | 35kV纳溪合面变电站 | 新建 | 2017-2020 | 1.11 | 1.00 | 0.75 | 合面镇 | |
13 | 上马海蚌槽水电站 | 新建 | 2017-2020 | 1.11 | 1.00 | 0.75 | 上马镇 | ||
14 | 渠坝水电站 | 新建 | 2017-2020年 | 1.11 | 1.00 | 0.75 | 渠坝镇 | ||
15 | 其余全区输变电工程 | 新改建 | 2015-2020年 | 1.67 | 1.50 | 1.13 | 全区所有乡镇 | ||
旅游 | 16 | 天仙硐文化生态旅游园区 | 新建 | 2015-2020年 | 1.11 | 1.00 | 0.75 | 天仙镇、渠坝镇 | |
17 | 云溪温泉度假区 | 新建 | 2015-2020年 | 1.11 | 1.00 | 0.75 | 白节镇 | ||
18 | 梦里水乡 | 新建 | 2015-2020年 | 0.89 | 0.80 | 0.60 | 上马镇 | ||
19 | 黄龙湖旅游区开发项目 | 新建 | 2015-2020年 | 0.78 | 0.70 | 0.53 | 上马镇、江门镇 | ||
20 | 中国酒镇酒庄旅游区创建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 | 新建 | 2015-2020年 | 0.56 | 0.50 | 0.38 | 大渡口镇 | ||
21 | 护国运动文化园区 | 新建 | 2015-2020年 | 0.56 | 0.50 | 0.38 | 棉花坡镇 | ||
其他 | 22 | 全区养老服务项目 | 新建 | 2017-2020年 | 0.56 | 0.50 | 0.38 | 全区所有乡镇 | |
23 | 全区殡葬服务项目 | 新建 | 2017-2020年 | 0.56 | 0.50 | 0.38 | 全区所有乡镇 | ||
24 | 全区公安基层派出所项目 | 新建 | 2017-2020年 | 0.33 | 0.30 | 0.23 | 全区所有乡镇 | ||
25 | 全区异地扶贫搬迁安置聚居点 | 新建 | 2017-2018年 | 0.44 | 0.40 | 0.30 | 全区所有乡镇 | ||
26 | 全区现代农业项目配套设施项目 | 新建 | 2017-2020年 | 0.67 | 0.60 | 0.45 | 全区所有乡镇 | ||
27 | 全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 新建 | 2016-2018年 | 0.33 | 0.30 | 0.23 | 全区所有乡镇 | ||
28 | 全区水土流失治理工程 | 新建 | 2016-2020年 | 0.22 | 0.20 | 0.15 | 全区所有乡镇 | ||
29 | 全区脱贫攻坚乡镇村教育、卫生等扶贫项目 | 新建 | 2016-2020年 | 0.56 | 0.50 | 0.38 | 全区所有乡镇 | ||
30 | 全区农房及中心村建设项目 | 新建 | 2016-2020年 | 0.44 | 0.40 | 0.30 | 全区所有乡镇 | ||
31 | 全区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 | 新建 | 2016-2020年 | 0.22 | 0.20 | 0.15 | 全区所有乡镇 | ||
32 | 全区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工程 | 新建 | 2016-2020年 | 0.56 | 0.50 | 0.38 | 全区所有乡镇 | ||
33 | 全区其他民生项目 | 新建 | 2016-2020年 | 0.11 | 0.10 | 0.08 | 全区所有乡镇 | ||
合 计 | 79.02 | 71.00 | 53.25 |
纳溪区重点项目表(区级) | |||||||||
单位:公顷 | |||||||||
项目类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性质 | 建设年限 | 项目用地(公顷) | 涉及乡(镇) | 备注 | ||
总规模 | 其中新增建设用地 | 其中占耕地 | |||||||
交通类 | 1 | 纳溪至李子坝铁路专用线 | 新建 | 2017-2020 | 0.22 | 0.20 | 0.15 | 相关乡镇 | |
2 | 石龙岩作业区铁路专用线 | 新建 | 2017-2020 | 0.34 | 0.30 | 0.23 | 新乐镇 | ||
3 | 永利港区铁路专用线 | 新建 | 2017-2020 | 0.22 | 0.20 | 0.15 | 新乐镇、大渡口镇 | ||
4 | G546线白节连接线 | 新建 | 2017-2019 | 2.24 | 2.00 | 1.50 | 白节镇 | ||
5 | 大赤路(大州驿至合江县)、高新路(高洞—龙车—城南大道)改造 | 改扩建 | 2011-2020 | 0.45 | 0.40 | 0.30 | 护国镇、打古镇、棉花坡镇、丰乐镇、龙车镇 | ||
6 | 大渡口酒业码头及配套 | 新建 | 2006-2020 | 0.45 | 0.40 | 0.30 | 大渡口镇 | ||
7 | 凤凰湖至大渡口公路 | 新建 | 2018-2020 | 1.12 | 1.00 | 0.75 | 大渡口镇 | ||
8 | 农村公路窄路加宽 | 改建 | 2016-2019 | 0.45 | 0.40 | 0.30 | 纳溪区 | ||
9 | 村道安保工程 | 改建 | 2016-2019 | 0.22 | 0.20 | 0.15 | 纳溪区 | ||
10 | 剩余建制村、撤并建制村公路硬化工程 | 改建 | 2016-2019 | 0.22 | 0.20 | 0.15 | 新乐、棉花坡镇 | ||
11 | 县乡道改善提升 | 改建 | 2016-2019 | 0.45 | 0.40 | 0.30 | 新乐、棉花坡镇 | ||
12 | 农村公路路网项目 | 改建 | 2017-2020 | 0.22 | 0.20 | 0.15 | 纳溪区 | ||
13 | 纳溪区永利码头 | 新建 | 2017-2020 | 0.34 | 0.30 | 0.23 | 大渡口镇 | ||
14 | 纳溪区三江坝沿江物流码头及配套 | 新建 | 2010-2020 | 0.22 | 0.20 | 0.15 | 新乐镇 | ||
15 | 河沟子大桥及连接线 | 新建 | 2017-2020 | 1.23 | 1.10 | 0.80 | 渠坝镇 | ||
16 | 双河场大桥及连接线 | 新建 | 2017-2020 | 1.54 | 1.40 | 1.05 | 棉花坡镇 | ||
17 | 双河口大桥及连接线 | 新建 | 2017-2020 | 1.68 | 1.50 | 1.13 | 大渡口镇 | ||
18 | 湾滩大桥及连接线 | 新建 | 2017-2020 | 1.70 | 1.60 | 1.20 | 护国镇 | ||
19 | 真金滩大桥及连接线 | 新建 | 2017-2020 | 1.46 | 1.30 | 0.98 | 上马镇 | ||
20 | 全区其余渡改桥项目 | 新建 | 2017-2021 | 1.20 | 1.10 | 0.83 | 纳溪区 | ||
水利 | 21 | 关竹岩水库 | 新建 | 2017-2020 | 2.78 | 2.50 | 1.88 | 白节镇 | |
22 | 龙凤水库 | 新建 | 2017-2020 | 1.67 | 1.50 | 1.13 | 护国镇 | ||
23 | 龙古水库 | 新建 | 2020 | 2.22 | 2.00 | 1.50 | 纳溪区 | ||
24 | 纳溪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 整治 | 2016-2020 | 0.56 | 0.50 | 0.38 | 纳溪区 | ||
25 | 纳溪区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 | 续建 | 2017-2018 | 0.56 | 0.50 | 0.38 | 纳溪区 | ||
26 | 纳溪区“五小水利”工程 | 新建 | 2016-2025 | 0.56 | 0.50 | 0.38 | 纳溪区 | ||
27 | 纳溪区农建综合示范区建设工程 | 新建 | 2016-2020 | 0.56 | 0.50 | 0.38 | 纳溪区 | ||
28 | 纳溪区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工程 | 整治 | 2017-2025 | 0.56 | 0.50 | 0.38 | 纳溪区 | ||
29 | 纳溪区病险水库整治项目 | 整治 | 2017-2020 | 0.56 | 0.50 | 0.38 | 纳溪区 | ||
旅游 | 30 | 普照山景区旅游开发项目 | 新建 | 2015-2020年 | 1.12 | 1.00 | 0.75 | 打古镇 | |
31 | 永峰寺重建项目 | 改建 | 2015-2020年 | 1.54 | 1.40 | 1.05 | 龙车镇 | ||
32 | 鼓楼山景区开发项目 | 新建 | 2015-2020年 | 1.34 | 1.20 | 0.90 | 龙车镇 | ||
合 计 | 30.00 | 27.00 | 20.29 |
纳溪区各乡(镇)规划控制指标表 | ||||||||||||
单位:公顷 | ||||||||||||
乡(镇)名称 |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 耕地保有量 | 建设用地总规模 |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 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 | 园地规模 | 林地规模 | 牧草地规模 | 城镇工矿用地 |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
安富街道 | 0.00 | 0.00 | 205.94 | 205.75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05.75 | 0.00 | 0.00 |
永宁街道 | 0.00 | 0.00 | 670.17 | 661.64 | 17.51 | 17.77 | 1.91 | 14.05 | 0.00 | 638.28 | 23.32 | 19.06 |
大渡口镇 | 2589.00 | 3126.33 | 1071.17 | 774.54 | 37.90 | 38.46 | 388.35 | 7205.50 | 0.00 | 383.09 | 50.48 | 41.27 |
护国镇 | 5210.50 | 5957.00 | 1036.97 | 867.64 | 9.23 | 9.37 | 1402.94 | 7390.46 | 0.00 | 131.73 | 12.29 | 10.05 |
打古镇 | 4222.00 | 4663.00 | 526.88 | 478.70 | 5.75 | 5.84 | 163.49 | 6907.89 | 0.00 | 37.56 | 7.66 | 6.26 |
上马镇 | 2981.00 | 3578.00 | 527.21 | 432.70 | 8.38 | 8.50 | 125.81 | 5435.28 | 0.00 | 67.00 | 11.16 | 9.12 |
合面镇 | 3539.00 | 3671.00 | 560.97 | 513.80 | 4.37 | 4.43 | 115.50 | 3583.58 | 0.00 | 38.43 | 5.82 | 4.76 |
新乐镇 | 778.60 | 1768.00 | 760.20 | 569.23 | 54.10 | 54.90 | 121.94 | 1051.03 | 0.00 | 276.79 | 72.06 | 58.91 |
丰乐镇 | 2878.40 | 3713.00 | 534.27 | 490.68 | 2.94 | 2.98 | 28.10 | 2839.70 | 0.00 | 46.67 | 3.92 | 3.20 |
白节镇 | 3387.00 | 3812.00 | 624.43 | 558.87 | 19.31 | 19.60 | 240.33 | 6665.37 | 0.00 | 82.92 | 25.72 | 21.03 |
天仙镇 | 1654.00 | 1972.00 | 321.99 | 288.76 | 5.82 | 5.91 | 328.45 | 3658.71 | 0.00 | 33.31 | 7.75 | 6.34 |
渠坝镇 | 1191.50 | 1582.00 | 372.22 | 261.02 | 19.30 | 19.59 | 109.79 | 1823.17 | 0.00 | 72.79 | 25.70 | 21.01 |
龙车镇 | 2771.50 | 3243.00 | 513.12 | 423.40 | 6.25 | 6.34 | 29.47 | 2730.82 | 0.00 | 38.09 | 8.33 | 6.81 |
棉花坡镇 | 1287.50 | 2848.00 | 1277.47 | 1111.49 | 282.14 | 286.31 | 127.36 | 1680.17 | 0.00 | 629.93 | 375.79 | 307.18 |
合计 | 32490.00 | 39933.33 | 9003.01 | 7638.22 | 473.00 | 480.00 | 3183.44 | 50985.73 | 0.00 | 2682.34 | 630.00 | 51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