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波等34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泸纳府干〔2016〕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经2016年5月10日区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王波同志任泸州市纳溪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
徐飞同志任泸州市纳溪区政府信访局局长;
林丽红同志任泸州市纳溪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
马晓聪同志任泸州市纳溪区投资促进服务局局长;
胡奎同志任泸州市酒镇酒庄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刘云同志任泸州市纳溪区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王永宏同志任泸州化工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正科级);
屈小玲同志任泸州市纳溪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保留正科级非领导职务待遇);
潘志远同志任泸州市纳溪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舒明香同志任泸州市纳溪区政府金融办公室主任;
张强同志任泸州市纳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任廷刚同志任泸州市纳溪区农业局总农艺师;
陈泉志同志任泸州市纳溪区林业局总工程师;
商正银同志任泸州市纳溪区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副局长;
周洪同志任泸州市纳溪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挂职);
胡正云同志任泸州市纳溪区统计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童国芬同志任泸州市纳溪区粮食局副局长;
叶萍同志任泸州市纳溪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
杜艳同志任泸州市纳溪区棉花坡司法所所长;
张世俊同志任泸州市纳溪区上马工商所所长。
免去:
肖艳同志泸州市纳溪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喻学才同志泸州市纳溪区投资促进服务局局长职务;
马刚同志泸州市纳溪区政府信访局局长职务;
艾耕同志泸州市纳溪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职务;
代洪波同志泸州市酒镇酒庄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赖世强同志泸州化工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张玉成同志泸州化工园区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肖林同志泸州市纳溪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主任、泸州市纳溪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泸州市纳溪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俊华同志泸州市纳溪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胡正云同志泸州市纳溪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赵国强同志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杨正均同志泸州市纳溪区农业局总农艺师职务;
刘云同志泸州市纳溪区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曾玉同志泸州市纳溪区东升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张小惠同志泸州市纳溪区粮食局副局长职务;
朱育军同志泸州市纳溪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职务。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