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璐等7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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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1-21 10:12 来源:区政府办 阅读:

泸纳府干〔2016〕1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经2016年11月11日区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张璐同志任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孔强同志任泸州市纳溪区财政局副局长;

张元霞同志任泸州市纳溪区安富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丁勇同志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孔强同志泸州市纳溪区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唐顺玲同志泸州市纳溪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王珍同志泸州市纳溪区司法局副局长职务(挂职);

王健同志泸州市纳溪区档案局副局长职务(挂职)。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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