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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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2-10 00:00 来源:区政府办 阅读:

泸纳府办函〔2017〕1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为便于工作联系,现将区政府领导分工通知如下。

区  长  谭荣兵

主持区政府全面工作。联系区人大工作。

副区长  熊  杰

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负责监察、人事、审计、法制、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务信息、政府采购、目标管理、效能建设、工业、商务流通、科技、酒业发展、统计、人防、应急、救灾、民营经济、市场秩序、财税、金融、劳动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投资促进、民生工程、外事、侨台等工作。分管区政府办及归口管理单位、监察局、经科局(酒促局)、财政局、人社局(社保局、医保局、就业局)、审计局、统计局、安监局、投促局、化工园区管委会、酒镇·酒庄管委会、酒业集中发展区等单位。联系区国税局、地税局、人行、农发行、中行、农行、工行、建行、商行、信用联社、邮储银行、人寿保险公司、人财保险公司。联系区政协、区工商联与政府相关的工作。

副区长  程少华

协助区长谭荣兵开展相关工作,协助常务副区长熊杰分管投资促进工作。

副区长  陈小平

负责水务、农业、林业、新农村建设、档案、区志、保密等工作。分管区水务局、农业局、林业局、档案局、志办、保密局、供销社、扶贫办、凤凰湖国家湿地公园管委会等单位。联系区委农工办、气象局。联系区农工民主党与政府相关的工作。

副区长  游  彦

负责公安、国防动员、交通、司法、信访等工作。分管区公安分局、司法局、交通局、信访局等单位。联系法院、检察院、消防大队、交警四大队、武警中队、烟草专卖局。联系武装工作。联系区民革、九三学社与政府相关的工作。

副区长  张  巍

负责发展改革、重点项目建设、转型发展推进、长江经济带开发、粮食、环保、食品药品监督、工商、质监等工作。分管区发改局(粮食局、转型办、重点办)、环保局、食药监局、工商局、质监局等单位。联系区总工会、邮政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供电公司、燃气公司、水业公司、盐业公司。联系区致公党与政府相关的工作。协助常务副区长熊杰分管投资促进、化工园区、酒镇·酒庄、酒业集中发展区方面的工作。

副区长  马德凤

负责城建(旧城及棚户区改造)、城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国土资源、规划等工作。分管区住建局及归口管理单位、城管局、治理办、棚改办等单位。联系区国土资源分局、规划分局。联系区民盟与政府相关的工作。

副区长  李  明

负责教育、民政、老龄、文体广电、旅游、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精神文明、民族宗教、妇女儿童等工作。分管区教育局、民政局(老龄办)、文旅局、卫计局、精神文明办、民宗办等单位。联系区科协、共青团、妇联、残联。联系区民建与政府相关的工作。

区政府各位领导负责具体分管工作领域的党风廉政、安全、稳定工作以及镇(街道)网格化联系工作。

区政府领导代理制

区政府领导外出时,实行工作代理制。具体代理为:谭荣兵同志与熊杰同志相互代理,陈小平同志与游彦同志相互代理,马德凤同志与李明同志相互代理,张巍同志外出时的工作由熊杰同志代理。相互代理领导同时外出时,由区政府办主任向区长报告确定代理领导。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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