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泸州市纳溪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纳溪区疾控中心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非传染性疾病等预防与控制;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疫情应急处置;
3.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开展疾病监测,收集、报告、分析和评价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等公共卫生信息;
4.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开展食源性、职业性、放射性、环境性等疾病的监测评价和流行病学调查,开展公众健康和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
5.疾病病原生物检测、鉴定和物理、化学因子检测、评价;
6.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和不良健康行为干预;
7.疾病预防控制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
8.其他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二)2018年重点工作
2018年全面落实中央、省、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精神,继续扎实有效开展各项综合防控措施,开展消除无脊灰、麻疹和碘缺乏病的预防控制工作,突出做好以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和乙脑、流脑、霍乱、狂犬病、人禽流感、疟疾、手足口等重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和食源性、职业性、放射性、环境性等疾病的监测、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等工作,不断增强救灾防病突发疫情及中毒事件等卫生应急能力,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全面落实各项疾病预防控制措施,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实现无重大疫情引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无爆发疫情发生的预期工作目标,保护纳溪人民身体健康,为纳溪社会经济建设服好务
二、部门概况
本单位属独立核算的一级预算单位,机构数为1个。
第二部分 纳溪区疾控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纳溪疾控中心2018年收入预算总额为714.0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14.0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14.0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93.3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9.28万元,项目支出57.50万元。
二、收支预算增减变动情况
纳溪疾控2018年收入预算总额为714.0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37.92万元,增长49.97%,主要是2017年事业收入110万元,由于2017年4月国家实行健康体检,委托性检测全部免费.所以2018年预算增加,另外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增加养老保险缴费。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14.0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纳溪区疾控2018年支出预算714.0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7.92万元,增长21.82%,增长原因是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增加养老保险支出,以及根据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人员,办公经费支出有所增加。其中:人员支出593.3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9.28万元,项目支出57.5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纳溪区疾控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区疾病防控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全区的重大传染病、儿免、水质检测等工作经费支出
纳溪区疾控中心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91.2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纳入财政年初预算的经常性项目工作。重大传染病结核、艾滋等疾病的防控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7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以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54.0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无,说明机构性质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纳溪区疾控中心2018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等。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纳溪区疾控中心现有业务用车2辆,车辆主要用于疫情处置。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纳溪区疾控中心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30.10万元。
四、名称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