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生活保障服务指南(村、社区)

  • |
  • |
发布时间:2018-07-20 11:30 来源: 阅读:

一、申请材料目录

1.本人书面申请;2.家庭成员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3.体现家庭经济贫困的有效证明(如:申请前12个月的病历证明及有效医疗票据、区级以上医院的诊断报告、残疾人需提供第二代残疾证复印件、在校学生提供在读证明等);4.家庭成员有效的收入证明;5.纳溪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诚信承诺及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委托书等。6.区民政局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个人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交户籍所在的村(社区)。 

三、办结时限

按规定的时限内办结。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五、结果送达

以三榜公示形式送达。

六、咨询途径、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四川省政务网:www.sczwfw.gov.cn

七、监督投诉渠道

四川省行政效能投诉电话:96960

泸州市纳溪区民政局投拆电话:4280320

服务指南完整版可在四川省政务服务网(泸州市纳溪区门户网站)查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