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三张目录清单
为提高我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透明度,增强社会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和信息公开,近日,财政厅印发《关于公布四川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川财综〔2017〕33号),向社会公布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征收的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公布四川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目录清单的通知》(川财综〔2017〕35号),向社会公布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上述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在财政厅门户网站实行常态化公开、更新。
截至目前,在我省范围内实施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共42项,其中,国家设立40项、省级设立2项,省级设立收费项目数量大幅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在我省范围内实施征收的政府性基金共17项,均为国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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