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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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2-01 16:57 来源: 阅读:

2017年12月27日,区委副书记、区长谭荣兵在区政府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区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会议学习了《泸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四川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和叶壮副省长在全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通报了2017年12月27日中央纪委公开曝光的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听取了纳溪区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及起草说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18年计划草案的汇报、2018年财政年初预算编制口径的汇报、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我区民工工资相关工作,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有关情况,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5个项目采用PPP模式建设及授权项目实施机构,全域旅游TOT项目和凤凰湖特色小镇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实施方案,新乐镇大河村村小作为分局警犬基地,我区城市规划区外基准地价更新成果,护国镇金州国际项目A区地块容积率调整,特困人员提标政策建议以及划定森林防火区相关事宜的汇报;审议通过了《泸州市纳溪区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制度实施方案》《纳溪区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纲要》和《泸州市纳溪区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登记管理办法》。

区委副书记、区长谭荣兵,副区长蔡宗炜、程少华、游彦、马德凤、李明、邓小军,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李安国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纳,区政协副主席谢兴宏应邀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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