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费国庸《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注销的公告
泸纳不动产遗告字2018第20号
所有权人费国庸由于保管不善,将其坐落于纳溪区公正街的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房权证编号:泸009032号)遗失。 该房屋已灭失,现申请办理遗失注销。我站已受理,根据国家国土资源部第63号令《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特予与公告(公告发布网址:www.gpztmm.com/bs/xkgs):
该房屋基本情况:
房产证号:泸009032号
所有权人:费国庸
建筑结构:其他(木)
房屋层数:一层
所在层次:第1层
产权面积:24.42㎡
房屋用途:住宅
无论任何单位和个人,如认为该不动产存在蒙混、侵占、典当、抵押、及其他产权纠纷行为,必须于公告之日起15日内(2018年5月15日至2018年6月4日),执书面材料到泸州市纳溪区不动产登记站(地址:纳溪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举证、提出异议。公告期届满后,我站将按规定予以注销。
联系电话:0830-4219211
泸州市纳溪区不动产登记站
二0一八 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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