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德刚、石少芳《不动产权证》遗失补发的公告
泸纳不动产遗告字2018第030号
权利人张德刚、石少芳由于保管不善,将其坐落于纳溪区上马镇友谊街83号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权证编号:泸房权证纳溪字第200904882-1号200904882-2号/土地证号:纳国用2010字第01582号)遗失, 现申请遗失补发。我站已受理,根据国家国土资源部第63号令《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特予与公告(公告发布网址:www.gpztmm.com/bs/xkgs):
该房屋和土地基本情况:
房权证号: 200904882号 土地证号: 纳国用2010字第01582号
权利人:张德刚、石少芳 使用权类型: 出 让
建筑结构: 混 合 权属性质: 国 有
房屋层数: 4 层 共有使用权面积:179.50㎡
所在层次: 第4 层 分摊面积: 16.4260㎡
产权面积: 79.14㎡ 终止日期:2025年5月21日
房屋用途: 住 宅 土地用途: 住 宅
无论任何单位和个人,如认为该不动产存在异议,必须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18年6月21日至2018年7月11日),执书面材料到泸州市纳溪区不动产登记站(地址:纳溪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举证、提出异议。公告期届满无异议后,我站将按规定予以补发。
联系电话:0830-4219211
泸州市纳溪区不动产登记站
二0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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