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熊照华《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遗失补发的 公 告
泸纳不动产遗告字2018第41号
权利人熊照华由于保管不善,将其坐落于纳溪区安富紫阳一社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权证编号:先300256号)、《土地证》【证号:纳国用2003字第00300号)】遗失, 现申请办理补证登记。我站已受理,根据国家国土资源部第63号令《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特予以公告(公告发布网址:www.gpztmm.com/bs/xkgs):
该房屋和土地基本情况:
房产证号: 先300256号 土地证号:纳国用2003字第00300号
权利人:熊 照 华 使用权类型: 划 拨
建筑结构: 混 合 权属性质: 国 有
房屋层数: 六 层 共有使用权面积: 705.4㎡
所在层次: 第六层 分摊面积: 19.235㎡
产权面积: 112.7㎡ 土地用途: 住 宅
房屋用途: 住 宅
建造年代: 2002 年
无论任何单位和个人,如认为该不动产存在任何异议,必须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18年07月24日至2018年08月11日),执书面材料到泸州市纳溪区不动产登记站(地址:纳溪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举证、提出异议。公告期届满后并无任何异议,我站将按规定予以补发。
联系电话:0830-4219211
泸州市纳溪区不动产登记站
二0一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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