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长江生态湿地新城麒麟组团项目公开招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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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8-04 09:39 来源:区投资促进局 阅读:

为积极响应泸州“双两百”城市发展战略,推进长江生态湿地新城建设,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建成区域中心,现推出泸州长江生态湿地新城麒麟组团项目,面向社会招商。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招商单位: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泸州长江生态湿地新城麒麟组团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三)项目概况:

1.项目范围:本项目位于长江生态湿地公园与纳溪城区之间,项目占地约3000亩,其中可供开发的土地面积约1200亩。具体范围及面积以规划部门出具的指标和红线为准。

2.建设目标:将本项目整体打造成“西南领先、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城市综合体或城市产业项目。

3.投资要求:总投资150亿元以上。其中:开发的纯商业用地部分,投资方自持物业不低于40%。且10年内不得将自持商业的产权分割销售。

4.建设周期:整个项目建设时限6年,其中单宗土地建设时限2年。

(四)合作模式:独资。

二、项目报名条件

(一)为确保本项目资金来源稳定和建设运营优质,投资方或其控股股东须为以下三种之一:一是《福布斯》杂志2016年度“全球上市公司2000强排行榜”前500位;二是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官方网站发布的“2017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500强榜单”前20强企业;三是能提供具备开发本项目资金实力及运营能力充分证明的企业(报名时须提供相关资料以供查证)。

(二)投资方或其控股股东须具有丰富的产业地产开发运营经验和相应的产业资源,并须提供其在国内地级市或以上城市作为第一大股东已建成、投运3年以上,且与本次报名所提供的招商项目概念性规划方案业态类似的至少一个以上的项目资料,投资方或其控股股东近5年年均销售收入不低于100亿元人民币(报名时须提供项目简介以供查证)。

(三)在报名时提供本项目概念性规划方案,以供招商单位评审比选。

(四)在报名时投资方须缴纳5000万元报名费至指定账户。

三、项目报名方式

(一)报名人持有效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书,加盖企业鲜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提交企业信息,包括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金交款凭据(资金须从报名企业基本账户存入指定账户,并经核准到账)。

(三)报名费缴纳证明(以到达招商单位指定的银行账户为准)。

收款户名:泸州市纳溪区财政局;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纳溪支行;

开户账号:51001637208050594106;

(四)提交对本项目的申请文件及报名所需其他资料。

(五)报名所需的相关资料可详询区投促局。

四、中选方式及要求

(一)在报名时间截止后一周内,由招商单位组织对报名企业各类报名条件进行审查,通过综合评审,确定本项目投资业主,结果将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布。

(二)本次招商在符合全部报名条件的前提下,若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企业报名,经招商单位对其进行资质审核合格后直接中选;若有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企业报名,则采取综合评审的方式进行比选,综合评分最高者中选,评审比选办法由招商单位制定。凡报名成功企业放弃或拒绝竞选的将被扣除10%报名费不予退还。

(三)招商单位在公布中选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选企业的报名费。中选企业的报名费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中选企业须在中选后20个工作日内与招商单位签订正式投资协议,若中选单位在上述期限内拒签协议,则取消中选资格,并扣除履约保证金的20%,不予退还;若中选单位在协议签订后拒不履行协议或恶意拖延工程建设,则取消中选资格,履约保证金将全部扣除,不予退还,招商单位另行确定投资业主。

五、其它事宜

(一)符合条件的报名企业提供相关资料,经区投促局审核通过后,当即领取综合评审办法。

(二)报名地点:纳溪区投资促进服务局。

(三)报名时间:2017年8月4日——2017年8月16日

(四)联 系 人:多先生

(五)联系电话:0830—4128817 1838301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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