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纳溪1起)

  • |
  • |
发布时间:2018-06-15 14:18 来源: 阅读:

1、江阳区医保局财务审计股股长庞周园收受红包礼品问题。2015年至2017年端午、中秋、春节等期间,时任区医保局管理股股长、审计稽核监督一股股长庞周园多次收受3名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红包、礼品共计价值2.7万元。2018年5月,庞周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全部予以收缴。


2、纳溪区路政管理大队大队长陶勇、副大队长刘涛借培训之机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7月,陶勇、刘涛在青海省西宁市参加培训期间,擅自改变培训行程,游览观光西藏布达拉宫等景点,违规公款报销费用共计1.6万余元。二人主动交代违纪问题,积极配合调查。2018年2月,陶勇、刘涛分别受到警告处分。责令退回违规公款报销的费用。


3、泸县喻寺镇财政所原所长王美高等人违规组织公款吃喝问题。2017年3月,喻寺镇时任财政所所长王美高、时任招商办主任钟琪、财政所总会计徐稚钦等人,违规宴请县财政局时任财税法规股股长胡建,胡建电话邀请县国税局时任法规科科长熊绪江、县国税局税源管理科工作员王长友共同参加,喻寺镇时任党委副书记、镇长胡洪斌陪同用餐,用餐花费1150元在喻寺镇进行了报销。2018年6月,王美高、胡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8年5月,胡洪斌受到书面诫勉,王长友、熊绪江、徐稚钦、钟琪受到批评教育。违规公款吃喝产生的费用全部予以退赔。


4、合江县大桥镇旭照村党支部书记赵国祥违规操办宴席问题。2017年2月,赵国祥未经申报,借春节之机操办“年酒”和生日宴,收受贫困户及社长礼金1100元。2017年9月,赵国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已全部清退。


5、龙马潭区双加镇中伙铺村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6年1月,时任中伙铺村党支部书记施大兴、村主任肖运辉等村干部擅自提高通讯费补助标准、自定交通补助;2016年10月,周焰兵任中伙铺村党支部书记,在明知违规的情况下,仍沿用施大兴等人自定的通讯和交通补助标准,并签字审批发放。2016年1月至2017年3月,中伙铺村利用村办公经费和部分专项经费向村干部违规发放通讯及交通补助共计1.71万元。2018年5月,施大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周焰兵、肖运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6、古蔺县马蹄镇康田村原民兵连长杨坤文违规操办宴席问题。201812324日,杨坤文不顾镇村干部劝阻,违规操办“搬家酒”并收取贫困户、低保户等礼金400元,在当地造成不良影响。20185月,杨坤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民兵连长职务。违规收受的礼金已全部清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