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收养登记证服务指南(村、社区)
一、申请材料
序号 | 申请材料名称 | 申请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收养登记中当事人有无子女、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 所在辖区各村(社区)出具 | |
2 | 收养登记中当事人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证明 | 所在辖区各村(社区)出具 |
二、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现场申请
办公地址:泸州市纳溪区各村(社区)办公室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三、办结时限
即办件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五、结果送达
送达方式:现场送达
六、咨询途径、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四川省政务网:www.sczwfw.gov.cn
七、监督投诉渠道
四川省行政效能投诉电话:96960
泸州市纳溪区民政局投诉电话: 4280320
服务指南完整版可在四川政务服务网(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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