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收养登记证服务指南(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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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7-20 11:29 来源: 阅读:

一、申请材料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申请材料要求

备注

1

收养登记中当事人有无子女、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所在辖区各村(社区)出具


2

收养登记中当事人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证明

所在辖区各村(社区)出具


二、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现场申请

办公地址:泸州市纳溪区各村(社区)办公室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三、办结时限

即办件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五、结果送达

送达方式:现场送达

      六、咨询途径、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四川省政务网:www.sczwfw.gov.cn

七、监督投诉渠道

四川省行政效能投诉电话:96960

泸州市纳溪区民政局投诉电话: 4280320

服务指南完整版可在四川政务服务网(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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