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安防设施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根据泸州市纳溪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实验条件的特殊要求,泸州市纳溪区农业局拟比选选取实验室安防设施建设项目供应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报名咨询。
一、采购项目
泸州市纳溪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安防设施建设项目
二、采购单位及资金来源
采购单位:泸州市纳溪区农业局;资金来源为本级财政资金。
三、采购方式
邀标比选。
四、控制价
1.4万元以下(为包干价)
五、服务内容及要求
在位于泸州市纳溪区新乐镇三江村的泸州市纳溪区农产品比质量检测站安装监控系统一套,包括交换机、硬盘、筒型摄像机和半球形摄像机以及配套电源线和附属设施,要求总计摄像头8个,影像资料存储时间达到1个月以上;甲级防盗门1扇,艾斐堡保险柜(规格600*430*400)一个。
六、服务商资格条件、需提交的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参选单位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近3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注册未满三年提供无重大违法违纪声明书原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参选单位须提供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三证或五证合一);
2.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3.加盖单位印章的被委托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参选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泸州市纳溪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安防设施建设项目报价表》;
5.参选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比选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以上参选单位提交的资料是复印件的需由参选单位加盖鲜章。如提交的资料有造假行为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参选单位承担。
七、报名及资料递交时间、地点与要求
1.报名及资料递交时间:2018年6月28日-2018年6月30日工作日内8:00-18:00。(以资料收到时间为准,非工作日不接收资料)
2.报名及资料递交地址与要求:
(1)递交方式:参选单位应将本公告要求的全部比选资料装入一个牛皮纸信封,信封上写明参选单位全称及本次采购项目名称,封口处由参选单位封严并加盖单位印章,邮寄送达或直接送达均可。
(2)报名及资料递交地址:泸州市纳溪区农业局检测站,联系人:徐青云,电话:0830 4292219.
3.比选时间:2018年7月2日上午10:00
4.比选地点:泸州市纳溪区农业局阳光办公点。
泸州市纳溪区农业局
2018年6月25日
附件
泸州市纳溪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双认证”咨询服务项目报价表
报价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 | 总价(万元) | 提交的资料目录 |
泸州市纳溪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双认证”咨询服务 | ||
合计:(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报价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比选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此次参加泸州市纳溪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双认证”咨询服务项目比选招标采购所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我单位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