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邀请公车改革取消公务用车拍卖代理机构的公告
纳溪区磋商邀请公车改革取消公务用车拍卖代理机构项目,经批准参照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中选人,现诚邀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并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参与磋商。
一、项目名称:磋商邀请纳溪区公车改革取消公务用车拍卖代理机构。
二、采购人:泸州市纳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
三、项目概况:本次拍卖车辆约41台,评估价约60万元。
四、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商务主管部门等机构颁发的有效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磋商邀请文件获取方式
磋商邀请文件可在bt365官网亚洲版公告公示栏下载(网址http://www.gpztmm.com/)或前往泸州市纳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纳溪区人民西路三段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获取。
六、磋商邀请保证金缴纳
本项目磋商邀请保证金为3000元。磋商邀请保证金请于2017年1月13日至2017年1月18日16时0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网银转账提交,并在备注栏注明磋商邀请公车改革取消公务用车拍卖代理机构磋商保证金。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磋商邀请保证金的,视为响应无效。磋商保证金提交户名:泸州市纳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建行泸州纳溪支行;账 号:51001637208051503303-0001。
七、响应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开始时间:2017年1月19日9时30分。
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纳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八、磋商邀请文件详见附件。
九、咨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先生、朱先生 电话0830-4296806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830-4292116
附件:磋商文件附件.docx
泸州市纳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
2017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