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世怀、官声莲《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遗失补发公告
泸纳不动产遗告字2018第22号
所有权人金世怀、官声莲由于保管不善,将其坐落于纳溪区护国镇护国岩街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遗失,现申请补发。我单位现已受理,根据国家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特予与公告(公告发布网址:www.gpztmm.com/bs/xkgs):
该不动产基本情况:
房屋所有权证: 泸房权证纳溪字第200803205、200803203号
土地证地号: 泸市纳国用2008字第03150号
权利人: 金世怀、官声莲
土地使用权面积: 15.63㎡
房屋建筑面积: 23.77㎡、74.22㎡
土地用途: 商业、住 宅
房屋所在层: 1、5层
土地使用权性质: 出让
房屋总层数: 5层
无论任何单位和个人,如认为该房产有蒙混、侵占、典当、抵押、及其他产权纠纷行为,必须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18年5月22日至2018年6月11日),执书面材料到泸州市纳溪区不动产登记(地址:纳溪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举证、提出异议。公告期届满后,我单位将按规定予以补发。
联系电话:0830-4219211
泸州市纳溪区不动产登记
二0一八 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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