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泸州市政府及其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为有利于人民群众方便快捷获取政府信息,根据泸州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分工,市政府有关专项业务的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统一由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申请公开涉及市政府有关专项业务的政府信息,请直接向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如:涉及集体土地征收的相关政府信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请直接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