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溪区通报9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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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16 15:30 来源:纳溪区纪委 阅读:

    1.纳溪区白节镇皇观村村主任叶永付违反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问题。2014年至2016年, 叶永付侵占蒋某某等村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406.22元,且事后为蒋某某户虚报套取国家良种补贴资金238.5元。2017年4月,在皇观村智能电表安装完工后,叶永付违规向该村5社41户每户收取2元的电工生活费,共计收取82元。2017年7月,叶永付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 纳溪区丰乐镇马村原党支部书记廖志雄违反群众纪律问题。2014年1月,廖志雄在2013年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中截留该村三户困难户资金共计3000元,用于个人生活开支。2017年6月,廖志雄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 纳溪区丰乐镇天台村文书冯中泉违反廉洁纪律问题。冯中泉在担任天台村文书期间,以4名社员代表的名义违规套取2015年退耕还林补助资金2.15万元,将其中的6500元用于支付其妻子刘某的住院费用。2017年8月,冯中泉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 纳溪区丰乐镇五里村4社社长李小春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5年底,李小春在收到社员医疗保费后,上交村文书时将该社2014年新生儿阳某某漏交,导致其2017年5月住院时医疗费用不能报销。2017年9月,李小春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 纳溪区护国镇插旗村党支部书记王保平骗取危房改造补助问题。王保平在2011年危房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为自己和姐夫郑某某编造虚假危房改造资料,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8万元。2017年4月,王保平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 纳溪区龙车镇塘口村原村干部赵文彬、魏光勇受贿和违反廉洁纪律问题。2013年至2015年,龙车镇塘口村党支部书记赵文彬、村主任魏光勇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牟利,伙同他人共同受贿7万元,赵文彬、魏光勇各分得3万元。赵文彬个人另受贿1.2万元,魏光勇个人另收受他人现金1万元。2017年6月,赵文彬、魏光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7. 纳溪区渠坝镇河坝村党支部书记袁愈彬、雪龙村3社社员梁安彬骗取村民集资款问题。2014年6月,袁愈彬在任河坝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伙同梁安彬以增加工程的名义,骗取该村村民公路集资款3.64万元,袁愈彬从中违规获得1.2万元,梁安彬从中违规获得1.3万元。2017年7月,袁愈彬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梁安彬同志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8. 纳溪区天仙镇水利站工作员张茂麒违纪问题。2017年5月,张茂麒在天仙镇政府院内与刘某(女)发生口角进而抓扯,在抓扯过程中推攘并用脚踢刘某腰部,致其受伤。2017年6月,泸州市公安局纳溪区分局天仙派出所给予张茂麒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2017年9月,张茂麒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 纳溪区医保局工作人员胡明军伪造毕业证书骗取待遇问题。2009年9月,胡明军使用伪造的大专学历从技工五级转岗成事业管理九级。2014年11月,从管理九级聘任为管理八级。通过转岗,胡明军骗取了岗位工资、补贴、津贴等共计5027.33元。2017年5月,胡明军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纳溪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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