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区区志办公室(区委党史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6-22 18:34 来源:电子政务办公室 阅读:496 次 【字体:

泸州市纳溪区区志办公室(区委党史办公室,简称区志办),为区政府直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根据法律法规和区委、区政府的规定,区志办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制定党史、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开展党史征集、研究、整理和宣传利用。

(二)组织、指导全区各镇各单位党史资料的征集,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

(三)组织编纂党史和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

(四)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地方志理论研究。

(五)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

(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志办设2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负责各种会议的会务、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公文的办理,负责档案、保密、印章、人事、劳动、廉政建设、党务、精神文明、计生、普法、平安创建、综治、维稳、信访、统战、工、青、妇、残疾人、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起草有关报告、材料,收集上报各种信息;负责办公自动化管理,负责党政网、信息网上党史办公室、区志办公室网页的维护;负责做好安全、财务、清洁卫生等管理工作。

(二)编辑股:负责制定全区党史、地方志工作规划,拟定编纂方案,承担纳溪区党史和地方志资料的收集、编纂、修改、送审和出版发行工作;承担区委和市委党史办交办的专题性党史编写任务及其他党史工作;负责各类地情资料和文献的收集、保存、管理、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各级各单位党史、地方志工作。各类志书的编纂、出版、发行工作;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各级各单位志书编纂整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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